律所生活

如何成为“快乐律师”

作者:王才亮


时下中国,转折关头,各行各业都不容易,其中律师为最。说实在的,我自我感觉在同代人算是有点理想主义,有点乐观主义的。多数时候是在快乐的生活,当然包括近30年的律师工作。尤其是半百之后,发怒发愁的时间更少。为此,有的朋友问我的窍门,其实这里没有窍门,只有态度与常识,归纳起来有八点。


1.适当逆向思维


人生之路,不可能一马平川,沟沟坎坎总是有的。遇上不顺之事,逆向思维便可影响自己的情绪向好的方面变化。

2017年6月1日早晨六点,我就出门到北京西站赶车来了郑州,为的是下午三点的出庭代理。可到了三点半,法庭的门未开。后来书记员来了,说是主审法官前天端午节摔跤骨折而住院了,因此开庭改期。若是真的按程序,法院昨天应该通知当事人,就免了我浪费时间一日与旅途劳累。真有点烦,怎么办呢?我想想那前天过节摔断了胳膊的法官,那也是不幸啊!于是我话不多说,只是提出了两点:一是尽快安排下次开庭并早点通知我;二是今天的法庭有点小,旁听有点挤,下次改个大一点的。

沟通好了,我立即改签车票回京。一天往返候车与乘车的时候不虚度六一儿童节,手机上爬格子,整理出本文,供朋友们添乐的同时也算有所收获。

2.赚钱要认真


我进京十五年,就是抓住房屋拆迁这个节点不放松,不断学习研究,以专业赢得市场。律师有了经济上的自由不必然快乐,但缺少经济上的自由很难快乐。有钱不是万能,无钱是万万不能的。 当律师肯定是要努力创收,因为养家糊口不是一句空话。通过创收,使家人吃饱穿暖当然能给自己与家人以幸福的感觉。

当一个律师不能让家人吃饱穿暖,是一种失职。这并不是说你必须拥有多么庞大的资产,或是必须有相当高的收入才行,但必须要努力工作,拓展案源,使律师费可以满足自己及家人的生活之需。

公益的归公益,市场的归市场。这里的边界只有八个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3.工作当探险


现在已有许多律师步入中产阶级,物质生活无疑空前丰富。然而温饱之余还需要精神层面的充实感。如何把工作当作快乐之源,从工作中不断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感,是我们的人生方式,也是一个正常人是否快乐的评判标准。

当我们接受一个又一个委托,都保持探索之心,发现新问题便有所心得。我执业30年以来,常视办案如探险,出差当旅游,阅卷似读书,律师工作苦亦是甜。因此,我认为一个律师能否工作快乐的问题和收入高低没有直接关系,更重要的是工作的态度与方法,如自己是否觉得有挑战性?工作成果是否有成就感,能不能让你感受到新事物?能否被社会认可?


4.善与亲友分享


一个律师有无关系亲密的无话不谈的朋友和家人对于快乐十分重要。除了依据法律和职业道德需要保密的事情外,工作中的快乐和痛苦都可以与人分享,感受亦需要交流。如果一个律师功成名就,却没有可以亲密分享的家人和朋友,身心则难以喜悦,便没有快乐可言。

然而,亲友圈是需要打理的。以诚相待,善待亲友,方能获得亲友的善待,有来无往非礼也。人见面不易,微信微博上打声招呼总可以吧!

在此问题上,我深受益于积极参加全国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活动,20多年来,一如既往。既交流知识又交朋结友、分享快乐。如今,朋友们网上交流亦是乐在其中。

5.爱惜身体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当珍惜之。律师工作主要是脑力劳动,伤害身体的杀手主要是精神压力和睡眠不足。

2016年6月1日,我的老朋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六届、第七届会长于宁逝世,时年仅62岁。2017年头四个月,就有十名律师倒在庭上或者开庭的路上。英年早逝,不是辉煌而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不负责任。

许多律师年轻时不顾身体拼命赚钱,中年后保养身体拼命花钱,实不可取。别人能扛着粮袋走长路不换肩,但是普通人要经常换肩,劳逸结合,方是真的牛。当然这一点上,我仅是勉强及格,但有时工作一忙,睡眠也是不足,今后也要改正。


6.业余生活可以多彩


我们国家长期曾多年在“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压抑人性,凡富于刺激性的兴趣和生活方式均在批判之列。历史证明,这种苦行僧式生活不利于人的身心健康。

律师工作之余,丰富多彩的爱好及业余活动是必须的。会玩且不丧志,是件好事。如公园遛弯,周末爬山,自有一番乐趣。

我还有一个业余爱好就是写东西,短到微信微博,长到著书(出版了30余本)。写作,据说是预防抑郁症和老年痴呆症的妙方。如今有新规定自媒体不让写新闻及评论,那就熬鸡汤吧!朋友们不妨试试。

7.居住环境很重要


不管你买房、租房,用心挑一个适合自己的居住环境,关乎到你的快乐指数。我选择住房与房屋豪华与否无关,只把握以下三条:

一是与上班处距离不能远,决不把人生浪费在上下班路上;

二是交通要方便,我不会开车,就需要便利的公共交通;

三是楼层不能太高,爬楼是需要时间与体力的。

上述这三点虽然均是个人体会仅供参考,但传说中的孟母三次搬家还是有一定理由的。住的好,当然可以有利于事业。

8.正确处理客户关系


客户是律师的衣食父母,应该予以充分的尊重。但是一个律师水平再高,也无法使所有客户满意。尤其是我国的公民意识尚未成为主流时,律师遭客户误解难以完全避免。本来当事人的合法诉求未能实现,会使律师心生不安。对此,我认为应将这种不安变成学习研究和推动国家法治环境的动力,而不是包袱。

我们律师苦,苦不过那些被违法拆迁导致家破人亡的人。律师不是观世音能有求必应,但如能适当做一些公益,帮上需要帮助的人们一点忙,善莫大焉。我们所为拆迁命案提供法律援助制度已经有多年,多数有显著效果。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每想到此,乐在其中,乐之不疲乎!

每个人出身不同,生活经历不同,前进的道路不可能完全相同。我的上述八条,仅仅是个人认识,朋友们听废随意。我衷心希望朋友们生活快乐!

文 | 王才亮 来源 | 公众号“我在抱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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