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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学院到一流律所,法科生如何将所学运用到实践中,完成角色的转变,获得成长,听听天达共和“实习老人”的LEGAL VOICE。这里是TA们的秀场,TA们用自己的方式传递着锵锵之声,诉说着实习中的所见所闻所感,实习感悟甚真,实习经验亦多。
为了让有立志于律师行业的您有所裨益,我们策划了《锵锵实习秀·LEGAL VOICE》,同时,我们希望怀揣律师梦想的优秀法科学子加入天达共和,一路律途,相伴相随,共进共赢。我们始终相信,“成功,始于助人成功”。
本期LEGAL VOICE已是第二期实习秀,“人生如戏全靠演技?一个实习生眼中的出庭律师基本素养”会为大家带来哪些惊喜,让我们先睹为快吧!
众所周知,庭审是一个诉讼案件的关键环节,双方律师在法庭上的表现好坏直接影响着法官对该案件的裁判。纵使一方代理律师庭前材料准备地特别充分,一旦在法庭上畏手畏脚、不能准确发表代理观点、冷静面对质证,势必给法官带来“不专业”的印象。而即使证据材料对己方极为不利,只要庭审阶段表现出众,能够“打动”法官,也未尝没有扭转局势的可能。类似反败为胜的例子比比皆是。
鉴于庭审阶段的特殊性,出庭律师的基本素养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前几日有幸跟随本所柳梦洁律师和夏雨坤律师去汉江中院开庭,虽没有获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未能坐上代理席为当事人发表代理观点,但还是坐在旁听席看完了整场庭审,对诉讼案件的庭审过程也算是有了一个较为直观的认识。结合日常工作中的了解,现简要谈一下我作为一个普通实习生对出庭律师基本素养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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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出庭律师必须做好庭前演练。某知名律师事务所,在其本就不大的办公场所内专门建立了一个模拟法庭,该模拟法庭从设备采购到桌椅摆放再到装修风格通通向现实生活中法院的审判庭看齐。疑难复杂案件的出庭律师在正式出庭之前都要经过模拟法庭的“沙盘演练”,模拟的法官和对方代理律师均由本所具有丰富经验的前法官和资深律师担任,目的就是要在高度仿真的环境下让出庭律师预判到可能出现的庭审状况,并能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和准备工作。这种演练模式极大地提升了出庭律师的对抗水平,并最终保证了案件的胜诉率。据蒋勇律师介绍,该所模拟法庭现在不仅作为本所出庭律师庭前演练的工作场地,更承担着其他律所前来学习、考察的重要窗口的作用,甚至还成为了一个创收的产品。
然而现实中,绝大多数律所都没有开辟出这样一个专门供出庭律师庭前演练的地方,这其中有办公场地和经费限制的因素,更有办案思路和意识的原因。然而,不管如何,在庭审开始前适当换位思考、模拟一下对方代理律师可能主攻的方向,对于诉讼案件庭审过程的顺利进行总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在唇枪舌剑的“律政现场”,说的就是这么回事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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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出庭律师必须字正腔圆、掷地有声、语速适中、言简意赅。法庭是双方摆证据、讲道理的地方,不是撒泼骂街扯皮的场所。考虑到法官每天需要处理的事情繁多,庭审的时间其实非常紧张,谁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准确发表自己的代理观点并为法官所接受,那一方就占据了主动性。
根据我在庭审现场的观察,法官特别“讨厌”胡搅蛮缠、不专业、不遵守法庭规则的律师:回避法官的提问一味坚持陈述己方观点,不断重复之前已经发表过的观点,啰哩吧嗦说了很多却不把握争议焦点,越说声音越小越说越没底气……不胜枚举。如果我是法官,在庭审现场,我一定更为青睐那些诉讼请求明确、代理思路清晰、表现从容淡定、速战速决的律师——大家那么忙,都是专业的人,请不要浪费时间。
再次,出庭律师必须敢于面对对方的质证并提出有价值的反驳意见。质证环节是庭审过程中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所谓质证就是对对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提出质疑的意见。
首先要适当把握阅读证据材料的时间,太长了会让法官“不爽”,太短了准备工作又没有做好,这就对代理律师的现场应变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前文提到的那个案件,对方代理律师阅读我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足足看了半个小时,期间法官不耐烦地催了他三次。我们知道,法律对质证环节的时间长短并没有明文规定,这部分由法官现场自由裁量。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准确发现对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中的瑕疵非常考验能力,这也是代理律师专业性和价值的体现。
此外,出庭律师的质证意见一定要稳、准、狠,能够直击对方弱点。要么不反驳,要么反驳得让对方哑口无言。切忌为了反驳而反驳,该案中对方代理律师就犯了这个错误。他说,对于这个证据,我认为其真实性存疑,我认为其与案件没有关联性,却丝毫没有给出作出这个判断的深层次理由——法官想听的除了“是什么”,还有“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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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出庭律师必须展现出良好的职业形象。一个优秀的律师应该是临危不乱、成竹在胸的,哪怕那个时候极端紧张也不能惊慌失措,应深呼吸、再呼吸。我紧张,对方就不紧张吗?首战用我,用我必胜。大家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谁怕谁呀?这种状态不仅是展现给当事人看的(你委托我来代理案件是正确的选择),更是传达给法官的(我今天来做好了胜诉的准备,我有这个自信)。
在庭审的过程中切忌埋头看稿,最好要和法官有眼神上的互动——一是提醒法官注意倾听我的观点,二是发言过程中不时抬头注视法官可以显示对法官的尊重。
在适当的时候还可以“盯”着对方代理律师——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在听,休想蒙混过关。
在更适当的时候还可以露出“谜之微笑”——你心里的那点小算盘我早就看出来了,你就别“装”了。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不会做饭的老师可能成为一个好司机,但不会“演戏”的律师一定不是一个好律师。
有时候觉得,庭审过程就是准确运用法律知识“吵架”的过程,“吵架”本领的高低就看代理律师理解、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能力的强弱了。看着庭上双方律师“吵架”,甚至有时候法官出来“劝架”,各方在法律的框架下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既合作又对抗、斗智又斗勇,这不正是法律的魅力吗?
哦,对了,你问我在哪个律所?我在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武汉办公室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