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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天达共和跨境金融交流会圆满举办

2026年4月22日,由中国银行与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跨境金融银律协作交流会”在天达共和大湾区广州办公室顺利举行。来自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及其辖区各地市35家分支机构的个人金融部业务骨干,与天达共和大湾区的对口业务领域团队代表齐聚一堂,围绕高净值客户跨境资产配置、税务合规及境外上市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入交流。

1.jpg本次会议旨在推动法律与金融资源深度融合,践行“法商财税一体化”服务模式,尝试银律协作,为出海企业与高净值客户提供全链条、高效率、强合规的跨境解决方案。

主持开场:回应跨境服务新趋势

会议由天达共和大湾区办公室合伙人郑丹妮律师牵头组织及主持。她结合当前监管环境与客户需求变化,强调跨境服务已从单一产品导向转向综合方案导向,银律双方需在信息互通、服务协同上建立更紧密的合作机制。

开场致辞:构建闭环式跨境服务体系

天达共和大湾区办公室合伙人孙峰律师在开场致辞中表示,中国银行在跨境业务、境外机构设置等方面均具有非常成熟的业务经验,天达共和在出海、家族财富、跨境业务等方面也具有非常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期待与中国银行深化协作,共同打造覆盖资金出境、架构搭建、合规申报、财富传承等环节的一站式跨境服务机制。

税务合规:CRS下的申报义务

资深财税顾问陈玉鸣女士围绕CRS信息交换机制下的税务合规实务进行分享。

据陈女士介绍,CRS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的国际税务信息自动交换准则。CRS要求参与国的金融机构识别非居民账户,自动交换账户持有人的基本信息、账户余额、利息、股息等涉税信息。交流会上,陈女士向大家分享,不是全部金融账户的余额或者到账发生额都属于应收收入,CRS交换信息后,会触发税务机关关注金融账户持有人是否完整申报全球各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只有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范围的所得,才触发应交税的义务,如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对于以往期间因“旅游”或“留学”等事由的资金出境后,滞留在境外金融账户的资金,资金本身不构成应税所得,但滋生的利息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范围。

参会来宾谈到近期被广泛关注的CRS 2.0框架下离岸家族信托的信息交换问题,陈女士从税务合规申报义务的角度分享了中国税收居民个人,如作为离岸家族信托的受益人时,应如何理解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义务时点,强调离岸信托不是一个用于规避税务申报义务的工具,而是一个用于家族资产持有和传承的法律架构,建议参会的银行体系来宾提示客户尽早梳理境外资产收益,主动识别和申报应税收入,降低合规风险。

财富传承:身份规划须与资产架构同步推进

天达共和大湾区办公室合伙人叶玉婵律师从三个维度分享了对个人国际身份规划与移民财产转移的专业见解。

首先,国际身份规划需统筹国籍、居留权与税务居民三个要素,并以合规为前提开展整体筹划。在国别选择上尤需审慎,应对从身份获取到转换完成的全过程进行持续风险管理。

接着,在移民财产转移方面,叶律师强调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至关重要,需协同银行对客户及其财富来源进行审慎的背景核验。针对复杂案例,可系统梳理个人资产与纳税记录,确保材料完整合规后再行提交。

最后,叶律师总结道,“合规是财富长青的基石”。高净值客户应及时借助律所与银行的专业力量,构建稳健的跨境财富架构,为家族传承保驾护航。

境外上市:红筹架构监管趋势与上市路径选择

郑丹妮律师围绕红筹架构与H股的境外上市路径分享了最新洞察。

郑律师表示,红筹架构备案的确呈现收紧现状。2023年3月《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境外上市新规生效实施后,红筹企业境外上市需经中国证监会备案;2026年以来,监管态度明显趋严,表现为“非必要不采用红筹架构”,备案通过率极低。

然而,红筹架构并未被“一刀切”禁止。以2026年4月17日港股上市的群核科技(Manycore Tech Inc.,股票代码00068.HK)为例,红筹架构备案通过的关键要素包括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论证:VIE架构下的运营主体业务严格属于外资限制类领域、集团公司在境外有真实业务布局、已接受大量知名美元投资且依赖境外退出。

郑律师认为,鉴于H股全流通及沪深港通机制较好地解决了境内股份在境外流通的问题,对买卖双方均较友好,而红筹架构审批难度较大,建议拟境外上市的企业客户优先考虑H股路径,但在详细了解客户情况后,确有需要仍可采用红筹架构。

共识达成:银律协作迈向纵深

交流环节中,双方就KYC标准等议题展开务实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唯有通过顺畅沟通、及时响应与项目协作,才能在严守合规底线的同时提升客户服务体验。

本次交流会在轻松愉悦的互动氛围中圆满结束,全体与会人员合影留念。此次交流不仅深化了银律互信,也为未来的联合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天达共和大湾区将持续携手金融机构,护航客户在全球化浪潮中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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