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据张甲征律师在2026年6月2日在广州-美资企业经贸合作交流会上的演讲整理而成,详见:天达共和张甲征律师应邀出席广州—美资企业经贸合作交流会,解读美国IEEPA关税退款与中国企业权益保护
前言
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3多数意见判决美国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加征关税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2026年3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发布命令,要求美国海关按照判决结果推进关税退款。2026年4月20日,美国海关正式启动IEEPA关税退款程序。
此次关税退款并非源于政策调整,而是源于美国教育玩具企业Learning Resources积极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最终推动美国海关启动退款程序。
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关税壁垒、出口管制、供应链安全审查、原产地规则调整等措施不断增加。Learning Resources案表明,即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环境,企业仍然可以在规则框架下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并寻求救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IEEPA关税退款带来的制度启示
(一)国际贸易风险并非只能被动承受
Learning Resources案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不仅因为其推动了退款程序启动,更因为其展示了一种不同于传统商业应对的风险化解方式。
2025年2月,美国依据IEEPA对包括中国商品在内的进口商品加征附加关税后,Learning Resources认为相关关税措施已经超出了IEEPA授予总统的法定权限,并直接增加了企业的进口成本和经营负担。与多数企业选择消化或转嫁成本不同,Learning Resources选择通过司法程序寻求救济,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对IEEPA关税措施的合法性提出挑战。案件经过多轮审理后,美国法院最终支持了Learning Resources的主张,并推动美国海关启动退款程序。由此,一场原本被视为贸易政策问题的争议,最终通过法律程序进入权利救济阶段。
从结果看,Learning Resources获得的不仅是潜在的退款利益,更重要的是通过制度化途径推动了问题解决。这一案例表明,国际贸易风险并不意味着企业只能被动承受损失。在现有国际贸易体系下,无论是海关监管规则、贸易救济制度,还是司法救济程序、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都是企业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
(二)退款背后反映的是交易结构安排
从目前美国海关公布的退款安排来看,IEEPA关税退款遵循“谁申报、谁申请;谁纳税、谁受益”的原则。中国企业获得退款主要存在两种路径:
一是企业自身或其美国关联公司作为登记进口商(Importer of Record),直接向美国海关申请退款;
二是在FOB、CIF、CFR等贸易术语下,由美国进口商申请退款后,通过合同约定、补充协议或者其他方式实现利益回收。
从法律角度看,退款问题本质上反映的是交易结构问题。进口商身份安排、贸易术语选择、关税成本承担划分、退款利益归属等因素,都将直接影响企业未来能否享有关税退款权益。
二、从个案维权到风险管理:企业利用规则化解国际贸易风险指引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Learning Resources案的启示不在于推动关税退款,而在于将规则思维融入贸易活动全过程,实现国际贸易风险的有效控制与化解。
(一)事前防范:将规则要求融入贸易安排
企业在开展跨境贸易时,应充分关注关税政策、原产地规则、贸易协定、出口管制以及海关监管要求,并将相关制度因素纳入贸易模式设计和供应链规划之中。同时,企业应顺应国际贸易规则发展趋势,推动出口结构向高技术、高附加值和绿色低碳方向升级。包括:
1、在交易结构设计阶段明确关税承担主体,在贸易合同中明确退税权益归属、争议解决机制以及风险分担条款等;
2、根据不同东道国的原产地规则优化生产布局;
3、充分运用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项下的优惠政策。
(二)事中应对:充分利用现有制度维护权益
当贸易争议、关税调整或者监管调查已经发生时,企业应积极利用现有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海关预裁定制度、关税排除程序、贸易救济机制以及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中的相关安排等。
Learning Resources案本身就是企业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的典型案例。对于中国企业而言,无论面对关税争议、贸易调查还是其他贸易限制措施,都应重视制度工具的运用,通过规则化路径争取合法权益。
(三)事后救济:善用法律程序维护权益
国际贸易风险并不必然以企业承担损失而告终,正如Learning Resources通过司法程序对关税措施的合法性提出挑战,企业也可以积极通过法律和制度渠道争取权利救济。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在遭遇关税争议、贸易调查、海关处罚、货物扣留或者其他贸易限制措施后,应及时评估相关法律和制度救济渠道,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司法救济、国际仲裁以及贸易协定项下的争端解决机制等。同时,应妥善保存合同、订单、报关资料、付款凭证、物流记录以及原产地证明等关键证据,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持。
三、从遵守、利用规则到参与规则、贡献规则
利用规则解决问题固然重要,但从长远来看,参与规则建设更具战略意义。
当前,数字贸易、绿色贸易、跨境数据流动、人工智能以及供应链安全等新议题正在推动国际经贸规则加速重构。未来企业面临的竞争,将不仅是产品竞争和市场竞争,也将越来越多体现为规则层面的竞争。
随着国际经贸合作不断深化,中国企业不仅是国际规则的遵守者和适用者,也应逐步成为规则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企业应积极关注国际经贸规则的发展趋势,参与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以及国际标准制定活动,通过产业实践推动规则完善,提升在国际贸易体系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从规则接受者到规则参与者,再到规则贡献者,不仅是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路径。
四、结语
IEEPA关税退款事件表面上是一场关税争议引发的退款安排,但其更深层的价值在于再次证明:国际贸易风险并非无解,法律和规则始终是化解风险、维护权益的重要工具。
Learning Resources案告诉我们,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环境,企业不仅需要关注市场变化和供应链调整,更需要建立规则思维,将风险管理嵌入贸易活动全过程。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未来既要善于运用现有制度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也要积极参与国际经贸新规则的发展与完善。唯有如此,才能在不断变化的国际贸易环境中实现稳健发展,并在全球竞争中赢得更大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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