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什么要谈合规管理体系评价
2025年7月18日,国际标准化组织继ISO 37301:2021《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以下简称:ISO 37301标准)之后,又发布了两项新的合规管理国际标准,其中之一即是ISO 37302:2025《合规管理体系 有效性评价指南》(以下简称:ISO 37302标准)。
这几年,合规赛道的氛围感确实拉满了。
从央企合规管理强化年到各级各省合规管理制度出台,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起落沉浮到各类专项合规指南频出,合规,成了企业绕不开的课题。不少企业也拿到了象征阶段性成果的GB/T 35770—2022/ISO 37301:2021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但这些证书背后,究竟代表着真正的改变,还是仅仅多了一摞文件柜里的材料?
在有些企业眼中,体系常常是这样的——喊出了响亮的口号,增加了一堆制度和表单,开展了似懂非懂的风险评估;员工的行为模式没有改变,管理层的决策思维依旧如故。所谓的“合规文化”更像是贴在墙上的标语,而非融入血脉的自觉。
有效性评价,对开展过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企业来说,并不是一个凭空出现的新概念。
实践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反馈:
“公司为什么要做合规?”
“我们花了很多时间做体系,但别人怎么看不到成效?”
“合规检查总是凭感觉,没有统一的标准。”
“上级要考核,下级怕被扣分,合规管理简直就是雪上加霜。”
这些声音其实就是关于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的反思,也反映出一个共同的问题: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如果不能带来实质性的行为改变和文化塑造,那就只是又一场形式主义的运动。
从中央到地方,从国资委到行业协会,从上市公司到民营企业,大家越来越关注“合规到底有没有用、有什么用”,而不仅仅是“有没有做”。
ISO 37302标准的出现,正好提供了一个有国际公信力、可操作、可比较的测温表,帮助企业看清自己的合规管理体系在运行中到底有没有发热发光,是真正改变了企业的行为模式和文化氛围,还是仅仅停留在纸面上。
一、ISO 37302标准的主要内容——它和37301标准是什么关系
很多企业已经熟悉ISO 37301标准,它告诉我们怎么去建体系。而ISO 37302标准,则是教我们怎么去评体系。它没有增加对体系的新要求,其目的是为各类组织提供一套普适性的方法论和工具,用于评估基于ISO 37301标准建立或者基于其他框架建立的合规管理体系,其运行是否有效,是否真正达成了预期的目标。
两者的关系可以用一句话概括:ISO 37301标准是施工图,ISO 37302标准是验收表。
ISO 37302标准的评价框架包括三部分:
三个评价维度
方针和程序:“纸上写的”怎么样?流程是否建立?制度和流程设计是否完善、清晰、有据可依?
行为和文化:“实际做的”又如何?制度是否深入人心?员工是否理解并遵循?领导层是否以身作则?是否形成了积极的合规氛围?(这是最容易纸上谈兵也最难量化的部分)
结果和影响:“产生的效果”是什么?合规风险是否得到控制?违规事件是否减少?是否提升了组织声誉、降低了成本、创造了价值?合规目标达成了多少?
五级渐进式评价等级
标准对三个评价维度,分别设置了五个等级,从初始到优化,清晰描绘了合规管理从“形同虚设”到“炉火纯青”的渐进式成长轨迹。如下图:
我们举个例子。“方针和程序”,关注点是看企业的关于合规管理的方针、制度、流程等是不是清晰、合理、可落地、被广泛认知,并通过反复的监督执行,确保其权威和不断改进。
不同合规管理体系成熟度的企业,对“方针和程序”的评价感知可以看下图:
当然,即便是在合规管理水平近似的不同企业,我们也会看到企业的制度建设和落地情况,呈现出不同的关注点和优势展现。例如,主责部门的分工、合规审查的流程设计、执行检查的部门协同等等。
23个模块的具体评价指标
从合规管理体系的策划和建立、已策划的合规管理体系的实施、合规管理体系绩效评价和改进三方面,设置了其下的23个小模块,并分别对应ISO 37301标准的要求设置评价指标。对每个指标,都详细说明了在上述三个维度和五级量表下,分别需要达到什么状态才算符合要求。
我们可以把ISO 37301标准看作是一个详细的合规管理蓝图,规定了组织应该做什么,怎么做。ISO 37302的评估指标则为每一个关键步骤和要求设计了相应的检查点,提供了“如何看、怎么看”的方法。
二、ISO 37302标准有什么用——从政策背景到实践场景
ISO 37302标准的价值,首先在于回应监管与治理的核心关切。无论是国资委对企业的要求,还是企业在发生合规事件后监管部门强调的“真整改”“真合规”,最终都指向一个关键词——有效性。ISO 37302标准提供了验证有效性的客观基准,让企业在内部汇报、外部沟通时有据可依,提升说服力与可信度。
它的评价框架特别强调“行为与文化”“结果与影响”两个维度,直击很多企业制度“挂在墙上、锁在柜里”的顽疾,把关注点落在合规是否真正入脑入心、产生实效,从而推动合规从纸面走向行动。
通过分层分类的评价,对照标准能够像一次全面的“体检”一样,揭示合规管理在哪个模块(如风险评估、培训、举报机制)存在问题,是制度设计欠缺、执行不力,还是效果不彰,并明确改进方向,让持续改进有的放矢,避免盲目投入。同时,它为不同单位、不同部门提供了共同语言和比较基准,在集团内部横向对标或行业交流中,评价结果更具可比性,也便于识别和借鉴最佳实践。
以“6.1.4 治理机构和最高管理者的领导作用和承诺”这个指标为例,传统的合规检查可能只关注"有没有带头签订合规承诺书",而ISO 37302标准的评价则要深入得多。在方针和程序维度,要看是否建立了确保领导层持续展示合规承诺的机制;在行为和文化维度,要评估领导层的决策和日常行为是否真正体现合规优先;在结果与影响维度,则要考察领导层的示范作用是否带动了整个组织的合规氛围转变。这种立体化的评价方式,能够有效避免合规建设沦为“员工填个表、领导签个字”的表面文章。
这正是ISO 37302标准的独特贡献——它通过三个知行合一、内外兼休、有始有终、相互关联的维度,为企业提供了一套验证合规实效的方法论。
在实践中,这一标准的适用场景十分广泛。
企业可以将其作为日常自我体检与提升的工具,定期自评体系的健康度,找到改进的发力点;集团总部可以据此科学评价下属企业或业务单元的合规管理成熟度,并据评价结果优化资源配置。
在外部沟通中,企业还可以用评价结果向监管机构、客户、合作伙伴展示自身合规管理的成效,增强信任和合作基础;此外,评价结果还能够帮助企业分析合规投入的性价比,识别哪些领域投入产出高、值得持续加码,哪些需要调整策略,让合规投入更加精明高效。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ISO 37302标准源自ISO 37301的蓝图,二者的内容框架看起来也非常之宏大,但对于有合规管理需求的企业来讲,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并不需要一开始就迈大步、求全面,依然可以运用这套工具思维,从有迫切需求的某个业务环节、业务领域着手做适合自己的“小而美”的合规。
三、如何用好ISO 37302标准——务实应用的几点提醒
工具虽好,用对方法、摆正心态是关键。
1. 避免“唯分数论”与“求全责备”。
最高等级的评价固然是努力方向和发展目标,但评价的目的是发现问题、促进改进,而非简单打分排名。上级评价下级时,应更注重发现亮点、肯定进步,营造持续改进的积极氛围。评价指标的选取和深度应结合企业自身规模、业务复杂度、行业特点和风险状况,不必僵化追求全覆盖或最高等级。
建议在第一次引入和使用ISO 37302标准时,不妨当作一次“体检”,如实记录问题和短板,再有计划地改进,而不是一上来就追求高分。
2. 善用现有管理载体,融入业务流程。
在帮助很多企业搭建合规管理体系时,我们一直强调体系是为了运用,应当与现有的企业管理工具融合,才是管理的赋能而不是成为冗余。ISO 37302标准确立的评估一般原则之一就是“客观性”,即评价指标框架能够在不同的背景和目的中使用,评价结果能够反映合规管理体系的实际状态,完全可以将ISO 37302标准的评价思路融入现有的管理动作中。
例如内控、风控活动中,在检查内控有效性时,有意识地加入“行为遵循度”“实际控制效果”等结果与影响维度的评估;法治建设考核、内部审计活动的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时,不仅看有没有做,更要看做得怎么样、效果如何;在更为常见的日常业务检查、专项检查时,也可以用这把规尺,去审视业务操作中的合规实效。
对于基于ISO 37301标准建立体系的企业,建议要用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我们在实践中发现,如果企业已经按照ISO 37301标准建立了体系,就要充分发挥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这两个“自我诊断”的抓手作用。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常见到内部审核只是照着清单走流程,缺乏深入的访谈与验证,不愿意揭示真实问题;管理评审则往往停留在合规部门撰写报告、罗列数据,缺乏管理层针对问题的剖析和改进措施,甚至存在“会开了、事没改”的现象。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是因为合规管理体系认识尚不深入,缺乏具体、务实的评价工具和方法也是原因之一。ISO 37302标准的指标框架为企业提供了较为系统的指引,但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业务特点和管理场景,转化为可操作、可追踪的工作表单、检查清单和改进计划,才能让评价结果既有温度,也有深度。
3. 全员合规是落地保障,体系根基仍在“人”。
标准可以在纸面上运行,但体系只有在全员的参与下才真正有效。领导层要重视、要参与,业务部门要主动配合,不能把“合规的事”推给合规部门去兜底。
领导垂范是核心。 ISO 37302标准本身就将“治理机构和最高管理者的领导作用和承诺”作为关键评价指标,要在“行为与文化”上出实效,前提是领导层真心认同其价值,主动关注评价结果,并依据结果推动改进、提供资源。领导层的言行一致至关重要。
打破“合规部独角戏”。评价结果不佳,根源往往在业务部门。必须让业务部门明白,他们是合规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和合规义务的“最终落地者”。评价的过程和结果应用,要能促进业务部门主动审视本领域合规实效,自觉优化流程。合规部门的角色应是赋能者、顾问和独立评估者,而非企业合规的唯一责任主体。
评价结果的有效沟通与应用。评价结果应清晰、及时地传达给领导层、相关责任部门和个人。将关键的、可衡量的合规有效性指标,谨慎且合理地纳入相关岗位的绩效考量,形成管理闭环。同时,分享好的实践和取得的进步,强化对体系参与者的正向激励。
结语:评价是起点,不是终点
在充满不确定性的商业环境中,追求确定性是企业本能。而合规管理的确定性,很大程度上就来源于其可验证、可感知的有效性。
值得关注的是,修改采用ISO 37302的《合规管理体系 有效性评价》国家标准正在审定过程中,很快就要出台。可以预见,接下来会有不少企业将开展运用ISO 37302的尝试。
虽然标准提供了系统框架,但其普适性也决定了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特点,选择更为落地的评价内容和方式,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业务场景的个性化需求。
用好ISO 37301和37302这套组合工具,不是为了追求一个完美的分数,而是为了让合规真正融入企业的血脉,从有制度走向见实效,最终成为企业行稳致远的一份坚实底气。
合规之路,道阻且长。拭目以待中国企业的优秀实践,愿有效性评价这把规尺,能量出稳健,量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