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的边界:外卖骑手职业身份认定的法律与现实之争

作者:佚名

观点

引言

当城市霓虹与手机屏幕的蓝光交织,数百万外卖骑手穿梭于大街小巷,用速度丈量着现代生活的便捷半径。这个日均完成千万订单的庞大群体,在创造千亿元市场价值的同时,正陷入一场关乎生存尊严的身份困局,新就业形态关于劳动关系认定争议案件大幅增长。这场“个体户”与“劳动者”的身份拉锯战,折射出数字经济时代劳动权益保障体系的深层裂痕。

一、制度套利:平台经济的灰色地带

苏州云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蒙景平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上诉案中【(2020)苏05民终2639号】,骑手小蒙通过骑手送餐箱广告应聘至云霆公司,日常工作需定点参会、接受平台派单,统一配发“美团专送”标识的工作服及餐箱。2018年配送途中遇车祸后,公司以未签合同且认定其属个体户为由拒担工伤责任。该案核心争议系用工关系性质认定问题。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云霆公司与蒙景平存在劳动关系。云霆公司与三快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承接美团配送业务,蒙景平从事的外卖配送属其主营业务;工商信息显示刁降龙与云霆公司存在关联,而刁降龙为蒙景平发放过工资,云霆公司亦为蒙景平交纳了雇主责任保险;美团骑手APP记录显示云霆公司实施考勤、派单等劳动管理。虽云霆公司主张蒙景平已注册个体户,但项目转包协议未实际履行,且该个体户成立于2018年10月10日(即蒙景平2018年9月交通事故受伤后),故不影响事故发生时双方劳动关系认定。

无独有偶,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布了2021年度全市劳动关系诚信建设十大典型案例。骑手小邓与某电商公司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包含服务期限、岗位、考勤及考核标准等条款,并规定需提前申请离职手续。2020年配送摔伤后,公司以协议约定劳务关系为由对抗劳动仲裁。宁波市仲裁委认为本案申请人小邓虽然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协议》,从表面上看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但双方在实际用工中,电子商务公司为小邓制定了周密的工作计划,要求小邓接受规章制度的约束,双方形成了较为紧密的人身隶属性,结合小邓所从事的工作系公司的主营业务,故仲裁委最终认定小邓与电子商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上述“去劳动关系化”的操作,已成为行业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平台企业通过复杂的法律架构设计,将用工风险层层转嫁:顶层是掌握权力的平台公司,中间是承担管理职能的加盟商,底层则是数以万计的“自担风险”个体户。此种用工模式制造出惊人的制度套利空间。将骑手转化为个体户后,平台公司人力成本、工伤保险支出均大幅降低。而当骑手遭遇事故时,企业却能以“平等商事主体”为由免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外卖骑手的法律权益关涉民生,关涉广大劳动者的幸福,对此问题进行探讨,有利于保障民生,维系社会稳定。

二、司法破局:穿透式审查的实践探索

用人单位不能以注册个体户为由规避劳动关系,那么实践中外卖骑手的劳动关系又该如何认定?发生类似纠纷时,外卖骑手劳动关系的认定应当综合骑手与公司提供的证据,从双方之间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进行判断。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外卖骑手的劳动关系认定也应当符合以上要求,鉴于外卖骑手劳动关系认定的复杂性,还要结合个性化情况予以认定。2023年5月,苏州劳动法庭的判决书在骑手社群引发刷屏。法官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查原则,穿透层层法律表象,从四个维度重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

算法控制:通过接单强制、路线规划、超时罚款等数字化管控手段,平台已实现对劳动过程的实质性支配。

经济从属:骑手收入构成中,基础配送费占比较低,其余均为接单奖励、时段补贴等具有工资性质的收入。这种“计件+绩效”的薪酬模式,完全符合劳动报酬的本质特征。

组织嵌入:从统一装备到晨会制度,从差评扣款到星级评定,平台企业构建了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

业务本质:配送服务构成平台核心业务环节,骑手工作具有不可替代性。骑手配送收益占较大营收比重,印证骑手劳动的价值贡献。

这种司法智慧的突破,为破解“去劳动关系化”困局提供了裁判范式。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业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此案入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亦强调,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司法保障,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是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体系重构:权益保障的多元共治

破解骑手身份困境,需要构建“法律规制+行业治理+技术赋能”的三维解决方案:

1. 完善新业态从业者保护的相关法律及政策制度

新业态用工关系因区别于传统劳动关系,导致现行劳动法适用存在障碍。现行社保制度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的保障机制,难以覆盖外卖骑手等依附性弱的从业群体。亟需修订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将新型用工关系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建立适配新就业形态的制度保障体系。

2. 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新业态从业者权益的保护

平台经济在盈利与用工模式上与传统行业存在本质差异,其发展需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整体利益。针对外卖骑手等劳动权益易损群体,应强化劳动监察: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其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3. 发展针对外卖骑手的工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

新业态劳权保障亟待工会介入:外卖行业劳资纠纷激增中,骑手因个体维权能力薄弱常陷困境。亟需推动行业工会建设,按区域及用工模式构建维权网络,通过争议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体系,系统性制衡平台企业优势地位,实现劳资力量再平衡。

4. 引入行业协会或第三方平台制定外卖配送行业公约

政企协同构建配送行业标准体系:由政府部门引导行业协会建立配送安全基准,形成该行业的自律规范,建立健全外卖配送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设定配送时限算法红线,禁止平台实施过度惩罚机制。要求美团、饿了么等头部平台纳入标准制定主体,同步建立骑手代表参议机制嵌入公约制定流程,以体现公约制定的民主化,平衡各方利益。

5. 鼓励良性竞争保障骑手职业福利待遇

京东创始人刘强东2024年内部讲话首度曝光,其以“终局思维”勾勒出京东外卖战略框架:通过牺牲平台利润解决行业三大痛点——限定平台净利率不超5%让利商户降低佣金,为全职骑手缴纳五险一金提升福利保障,严选“品质堂食餐厅”构建食安体系。这一战略直接催生三项革命性举措:首年免佣金招商政策、全行业首创骑手社保全覆盖、入驻商户品质准入制。数据显示,该模式推动京东外卖日订单量仅用40天突破500万单,增速超美团/饿了么15年积累的15倍,印证终局思维的战略威力。值得关注的是,京东通过利润反哺构建起“优质商户-海量订单-骑手保障-用户信任”的正循环生态,这种以产业链整体价值重构为出发点的战略设计,恰是传统平台难以复制的核心壁垒。当行业不再由单一公司垄断,竞争对手的出现无疑为骑手带来全新曙光。

当算法不再只是效率工具,当代码开始书写人文关怀,这场关于骑手身份的博弈,实则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文明校准。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我们既要维护平台经济的创新活力,更要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伦理。唯有让每位骑手在数字系统中获得有尊严的坐标,重建属于劳动者的数字家园,才能实现技术进步与人文价值的和谐共振。这不仅是法律技术的精进,更是文明形态的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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