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自2025年1月20日特朗普再次上台至今,短短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美国的关税政策大幅调整,从对重点国家、特定产业的特定商品转向面对所有国家的全部输美商品。当地时间4月2日出台的“对等关税”彻底的破坏了美国亲手建立的WTO国际贸易体系,使全球国际贸易的发展处于不稳定的状态,给中国企业的全球化市场布局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也给中国企业提供了发展绿色贸易、数字贸易和新型离岸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国际贸易的机遇。
本文将在梳理特朗普再次上台以来美国关税政策及影响的基础上,结合跨境贸易的实务经验,探讨企业可能的应对思路。
一、特朗普2.0时代的美国关税政策
特朗普再次上台以来,除延续以前的国际贸易政策,通过贸易调查来加征关税,还取消了一些免税措施,推出了“对等关税”。几项重点的关税政策调整简单梳理如下:
(一)基于特定贸易调查的加征关税
美国政府依据1974年《贸易法》或1962年《贸易扩展法》等法律规定的调查程序,并针对特定范围产品加征不同比例的关税。2025年3月3日,特朗普发布行政令将对中国全部输美产品额外加征关税从10%调高至20%,利用301调查对特定产品征税关税、对钢铁和铝产品全面征收25%关税的“232关税”、对汽车及部分汽车零部件征收25%的关税的“232关税”。仍在进行中的、未来可能的加征关税的贸易调查包括对进口铜的“232调查”、计划对进口委内瑞拉石油的国家加征25%关税、对华半导体行业301调查等。
(二)终止“800美元免税包裹待遇”
当地时间4月2日,在推出“对等关税”的同时,特朗普还签署了另一项行政命令,宣布自2025年5月2日起,美国将正式终止中国大陆与香港商品享有的“800美元免税包裹待遇”,对其征收30%的关税或者25美元每件的关税(6月1日后将上升至50美元每件)。
这意味着,中国跨境电商面临的关税成本激增压力已成定局,曾经小额免税的红利时代也正式宣告终结。
(三)“对等关税”(Reciprocal Tariff)
2025年4月2日,特朗普签署行政令,宣布针对全球各国的进口商品征收所谓“对等关税”,对等关税采用了“地毯式”关税与“一国一税率”的结合方式,涵盖超过60个主要经济体。
该关税措施包含两部分:(1)自2025年4月5日起,对所有国家和地区征收10%的关税;(2)自2025年4月9日起,对与美国贸易逆差较大的部分国家和地区征收更高的特定对等关税,其中对中国台湾地区加征32%、对柬埔寨和越南的关税分别高达49%和46%。
针对中国的34%关税将在此前的20%关税、301关税等措施的基础上叠加征收。4月8日,特朗普宣布将对中国再加征50%的关税。
该行政令还规定了对等关税的灵活调整政策,根据相应国家是否采取报复性关税措施等情况,可能存在进一步调整变化的可能性。
二、美国关税政策调整的影响
如果说基于特定贸易调查的加征关税和终止“800美元免税包裹待遇”还属于在WTO协定框架下的话,那么“对等关税”在实质上已经完全颠覆了以货物贸易为基础的国际贸易规则。 “对等关税”短期内将严重影响到国际贸易的稳定性,引发新的经济问题;长期来看,也可能推动建立新的国际贸易规则和体系。
(一)低价模式崩塌,无论是生产者、服务者还是消费者,只要是国际贸易参与者,都将面临成本上升的压力;
(二)美国此轮关税调整,最先破坏的是WTO体系下的国际生产和供应链、物流链,进而引发新一轮的国际供应链、物流链重构;
(三)监管部门的监管压力骤升:美国商务部、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等将会强化执法、反规避调查等措施,出口国监管部门将加强出口管制措施以及打击出口领域走私等违法行为的力度;
(四)以货物贸易为基础的国际贸易体系不完全满足AI、生物医药等高科技领域的贸易要求,“对等关税”可能会加快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等新兴贸易规则的建立。
三、应对美国关税政策调整的思路
潘多拉的魔盒一经打开,便再难以关上。美国近期的关税标准规定了对等关税的灵活调整政策,但也只是“五十步”与“百步”的区别;对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来说,面临此番变局,不仅要审慎应对关税政策带来的监管压力,通过供应链筹划降低政策变动和壁垒风险,更要在国际贸易升级浪潮中寻找变革,把握发展新机遇。
(一)审慎、合规的应对监管
美国的商务部、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等部门将会加大监管执法的力度,重点可能会围绕转口贸易、原产地、价格、商品归类等展开。美国的反规避调查机制,将使我国的企业想通过《美墨加协定》或第三国进入美国市场面临更大的困境。
美国其他可以达到享受关税减免效果的制度,如申请排除程序达到关税豁免效果、提前申请美国海关预裁定、利用双边或多边协定中的享惠规定等,均不失为可行之路,但在政治博弈的背景下,这些制度能否正常发挥作用是需要考量的。
作为向美国出口商品的企业,包括跨境电商,在遵守法律法规基础上,应当充分关注中美关税政策和监管部门执法趋势,做好应急预案,规划和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建立相应的合规风控体系,在面临监管时及时提供所需的资料,进行合规、有效应对,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协助应对调查,确保合规操作。
(二)结合原产地规则的生产和供应链规划
一方面,通过出海设厂等方式改变原料来源和生产布局,从而改变产品原产地,是商品进入美国市场并避免美国高额加征关税的一个路径。另一方面,将欧洲、中东、非洲市场作为企业出海的新蓝海,也是中国企业以市场多元化策略对冲美国政策风险的有效策略。
由于原产地规则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在供应链规划布局的过程中,企业要对税收成本、生产成本以及营商环境,特别是可能面临的美国反规避调查风险做充分的调查评估,尽可能兼顾原产地改变的可行性、合规性与经济性。
(三)把握机遇发展国际贸易新业态
近年来,全球服务贸易占总贸易量的比重从5%上升到了30%以上;美国长期以来依靠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赚取了大量的顺差,美国的企业依旧依靠知识产权赚取技术贸易的红利;AIGC、生物医药等新经济形态对传统货物贸易提出了挑战。全球贸易新业态加速发展的结果,也意味着以货物为基础的国际贸易体系有需要变革之处。
美国关税政策调整虽不可预估,但国际贸易转型升级已是经济发展大势所趋。美国关税政策的调整,给了中国制造从产能外迁到技术升级转型、从货物贸易升级到服务贸易、技术贸易乃至参与建立数字贸易国际规则体系、发展新型离岸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国际贸易的机会。
四、未来展望
美国4.2关税政策调整不仅是跨境小包的“生死大限”,更是全球贸易规则重构的里程碑。尽管短期阵痛剧烈,但中国外贸底盘依然稳固。政策倒逼下,“品牌出海+供应链出海”双轮驱动模式将成主流。中国企业根本的破局之道,在于以技术升级穿越关税壁垒,以全球化布局抵御政策风险,以绿色贸易、数字贸易、新型离岸贸易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锻造国际贸易新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