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于2025年11月15日正式启动。本次督察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分别对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中央企业开展例行督察,同步对大运河沿线8省(市)开展专项督察。
与此同时,今年发布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体系与督察制度,标志着环保督察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
面对日益严格的环保监管态势,企业如何规范应对环保督察审计、防范生态环境法律风险,已成为公司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环保督察新态势
本轮环保督察彰显了中央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的坚定决心与鲜明导向,呈现出范围扩大、责任到人、追责从严的新态势,核心特征集中体现为三点:
(一)督察对象全覆盖
中央督察聚焦省级党委政府、国务院相关部门及重点中央企业,省级督察进一步延伸至地市级党委政府、省属企业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现监管对象无死角。
(二)责任追究零容忍
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生态环保第一责任人,督察结果直接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并与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无缝衔接;对整改不力的地区或部门,将组织“回头看”或专项督察;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开展生态环境赔偿,符合条件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三)整改要求精细化
严禁“一刀切”“运动式整改”,坚持分类施策、“一厂一策”精准整改。对民生领域整改需做好衔接统筹,坚决杜绝“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付行为,确保整改实效与民生保障相统一。
二、督察重点内容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核心围绕八大内容开展: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情况;
(二)生态环境保护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的推进落实情况;
(四)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落地情况;
(五)环境污染防治、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等美丽中国建设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六)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处置情况;
(八)其他需要督察的生态环境保护事项。
对企业而言,环保审批手续合规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流程等常规环境管理事项,仍是督察重点关注内容。
三、督察工作方式
依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督察组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四、企业配合督察策略
结合督察工作实际,企业有效配合督察需贯穿“督察前-督察中-督察后”全流程,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律所、环保机构介入,确保每一步动作契合政策要求、规避潜在风险,具体策略如下:
(一)前期准备:全面排查,规范台账
建立健全环保督察应对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
对照督察核心内容,系统梳理环保手续合规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确保环境管理台账完整规范、真实可溯;
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超标准排放、生态保护红线违规开发、历史遗留环境问题未整改等风险点,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提前制定专项整改预案。
(二)进驻配合:如实回应,精准沟通
指定专人作为联络专员,全面响应督察组信息调阅要求,及时、完整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对不明确的事项,可先说明情况后再补充回应,杜绝盲目作答引发误解;
配合现场核查过程中,对督察组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主动提交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及进展说明;
依法依规处置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及时向督察组及群众反馈处置结果,避免因处置不当激化矛盾;
对督察组指出的环境问题,立即启动整改程序,并定期向督察组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整改进展;与督察组沟通时坚持专业、准确原则,杜绝推诿塞责、隐瞒事实。
(三)整改落实:闭环管理,构建长效机制
收到督察反馈意见后,结合自查情况与督察指出的问题,制定科学精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及责任主体,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建立详细整改台账,实行“问题发现-整改实施-核查销号” 闭环管理,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整改进展,整改完成后及时申请验收;
坚持系统思维推进问题整改,既要解决表面现象,更要深挖问题根源,从制度层面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生态环保长效管理机制,防范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四)专业赋能:从“危机应对”到“合规赋能”
环保督察涵盖法律适用、责任划分、整改合规等多重专业领域,律师事务所、专业环保机构的介入,可为企业高效配合督察提供全链条专业支持,实现从“危机应对”到“合规赋能”的升级:
前期合规排查:精准识别并评估企业环境风险隐患;
全程专业辅导:陪同企业应对督察问询,助力精准沟通回应;
长效体系搭建:协助企业构建生态环保合规管理体系,评估化解后续法律责任;
事后复盘提升:通过复盘总结优化企业环保管理流程,重塑合规经营形象。
新一轮生态环境督察既是对被督察对象生态环保责任落实情况的全面检验,也是其合规管理水平的集中展现。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法律与技术赋能,不仅能助力被督察对象平稳通过督察审计,更能推动构建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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