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细胞行业监管环境与业务合规边界

作者:佚名

观点

编者按

近年来,随着再生医学的快速发展,干细胞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更值得欣喜的是,2023年两会干细胞再次被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由此可见,干细胞与民生的关系得到了新的认识,干细胞也正向我们走来。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中,进一步强调要开展前沿生物技术创新,包括发展基因诊疗、干细胞治疗、免疫细胞治疗等新技术,强化产学研用协同联动,加快相关技术产品转化和临床应用,推动形成再生医学和精准医学治疗新模式。干细胞行业作为新兴产业,具有远大发展前景,现有行业监管环境与业务合规边界始终是业内人士、行业投资机构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以法治护航干细胞行业高质量发展将是大势所趋。

一、干细胞行业监管环境

1、行业现况

根据《干细胞制剂质量控制及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试行)》(“《指导原则》”),干细胞是一类具有不同分化潜能,并在非分化状态下自我更新的细胞,由于干细胞在器官修复、组织再生、免疫调控和机体年轻化方面存在较大潜力,被认为在医疗美容及部分严重慢性疾病的治疗上存在可能的效果。而干细胞行业一般是指包括干细胞采集、存储、制备、干细胞产品研发和干细胞治疗在内的整个产业链。

近年来,全球干细胞行业发展迅速,市场规模逐渐扩大。根据观研报告网的研究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干细胞应用及治疗市场规模为252亿元,2021年市场规模已迅速增长至654.4亿元,预计2023年我国干细胞应用及治疗市场规模有望达到88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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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所示,当前,干细胞行业已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产业结构,处于产业链上游的主要是干细胞采集与存储企业,主要通过一定方法采集干细胞,并制备成干细胞制剂进行长期存储,以保持其活性,上游是干细胞行业最基础、最前端的业务,也是资本布局最多、介入较早的领域;产业链中游是干细胞技术与药物研发企业,主要从事技术研发工作,囊括干细胞增殖、干细胞药物研发等;产业链下游则是干细胞治疗应用,主要包括医疗应用和消费应用,消费应用主要指通过干细胞进行医学美容或延缓衰老等服务,该类业务受限于监管环境,相关规定有待细化与完善,存在较高的业务合规风险。

2、监管环境

细胞技术研发和治疗技术推广是实现疾病预防的重要医学手段,国家多部委围绕持续深入行业研究、引入社会资本和支持应用转化三大方向陆续颁布一系列扶持政策,为干细胞医疗产业发展奠定了较好的政策环境,与干细胞行业直接相关的主要监管法规梳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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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目前中央部委顶层政策正大力支持和鼓励干细胞产业发展,各地亦纷纷出台利好措施;现行法律体系对干细胞行业的监管整体上可以覆盖全部产业链,但在下游的消费应用端存在一定立法空白及灰色地带,而消费应用端的干细胞医美服务恰恰是部分干细胞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这种监管上的空白也导致了部分干细胞企业存在突出的合规性风险,必须引起重视。

基于此现状,根据干细胞产业链结构分布,对于存在多元化业务属性的干细胞企业来说,往往会实现产业链的业务环节全覆盖,干细胞企业业务资质与合规经营往往是企业及投资人最为关注的法律问题,笔者试从干细胞企业产业链切入,就其业务合规边界予以梳理与分析。

二、干细胞产业链业务合规边界

(一)产业链上游

干细胞产业链上游主要包括干细胞采集、存储和制备三大主要环节。

1、干细胞采集

目前,干细胞存储的主要来源包括胎盘、脐带组织、脐带血、脂肪细胞等。干细胞采集环节主要涉及如下合规边界:

(1)不得通过买卖胎盘、脐带组织的方式进行干细胞采集

根据原卫生部发布的《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基于此规定,一般来说,企业会与有意向进行细胞采集的孕妇在分娩前签订协议,约定孕妇在分娩后无偿将胎盘组织提供给企业进行干细胞采集。此种情形下不涉及胎盘买卖,符合上述规定。

但干细胞企业为保障干细胞供给,一般而言会建立“干细胞公共库”,即从其他来源(主要为产妇的自愿无偿捐献)获取干细胞并储存在公共库中。为了提高产妇的捐赠意愿,企业往往会提供一定数额的“营养费”、“补偿费”,此过程存在被认定为买卖胎盘的风险。此外,部分企业还会向医疗机构批量购买胎盘,此种行为则严重违反了禁止胎盘买卖的规定,可能面临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例如,汕头市某卫生院保洁员从妇产科偷取胎盘进行售卖,累计售卖胎盘约40个,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规定,被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处以罚款6300元。

(2)不得无证采集脐带血

根据《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脐带血采供活动。未取得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执业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展采供脐带血造血干细胞业务。由此可见,脐带血干细胞的采集也必须在遵循“自愿、无偿”的前提下,在有资质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开展。设置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需经历较为严格的审批程序,因此部分企业会采取与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采集脐带血,试图“蒙混过关”,该行为明确违反了上述规定,可能面临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例如,2017年,某生物科技公司与某市中心人民医院签订科研合作协议,在某市中心人民医院新建专业实验室和人体干细胞保存库,医院负责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并提供场地支持,公司负责运营。2020年6月至10月该公司采集员在A县人民医院手术室采集脐带血3例。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查实,该公司是在未取得《血站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设置脐带血造血干细胞保存库,开展脐带血采集业务。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为该公司前述行为违反了《献血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4940元,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干细胞存储/制备

根据行业经验,细胞存储/制备主要指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将采集到的干细胞在不丧失活性的前提下进行长期保存,并通过增殖等方式制备为干细胞制剂的过程。根据《指导原则》,干细胞制剂是指是指用于治疗疾病或改善健康状况的、以不同类型干细胞为主要成分、符合相应质量及安全标准,且具有明确生物学效应的细胞制剂。除上文所述脐带血干细胞库需要取得《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执业许可证》和《血站执业许可证》外,开展其他类型的细胞存储并无准入门槛。因此,细胞存储是细胞产业中资本布局最多的环节,已有多家以细胞存储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成功挂牌或上市。但该环节的实践与监管略有脱位,主要原因在于,干细胞存储对于消费者而言仅仅是“手段”,其最终的“目的”往往还在于使用存储的干细胞(即通过输注干细胞至人体达到特定目的),但在我国目前的监管环境下,企业虽然可以合法开展干细胞存储业务,却只能通过临床研究的方式使用干细胞,这就使得部分企业为牟取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将业务延伸至临床研究之外的细胞应用环节,从而面临的合规风险。

干细胞制剂制备主要应遵循的质量规范即为《指导原则》。《指导原则》提出了较为详细的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细胞的采集、制备的工艺、质量检测的方法等。但其主要用于指导医学研究,并未匹配法律责任。对此,我们建议干细胞企业严格遵循《指导原则》中的相关要求开展干细胞制剂制备,并在遵循临床研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干细胞临床转化工作,从而实现企业的业务战略合理布局,同时避免合规风险。目前,以干细胞存储为主要业务的上市公司示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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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业链中游

产业链中游主要指干细胞的药品研发环节,截至2022年末,我国尚无干细胞相关药品获得上市审批许可,但已有65款干细胞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受理,其中52款获得临床试验默示许可。

根据《管理办法》,干细胞临床研究是指应用人自体或异体来源的干细胞经体外操作后输入(或植入)人体,用于疾病预防或治疗的临床研究。目前,干细胞临床研究需履行“双备案”制度,即由省级卫健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向国家卫健委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完成研究机构与研究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对于“双备案”制度的审核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未经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擅自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以及违反规定直接进入临床应用的机构和人员,按《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医疗机构可能面临吊销执照的风险,而个人则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截至2022年末,已有133家医疗机构通过了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但目前尚未有成功转化应用的公开案例。

此外,干细胞临床研究还应参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涵盖组织、立项、财务、实施、监督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在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前提下,企业可以与医疗机构达成合作,由企业赞助医疗机构开展关于干细胞的临床研究,实践中该做法也较为普遍。但需注意的是,部分企业以开展临床研究之名,行干细胞输注之实。假借开展临床研究向受试者进行干细胞输注收费,或通过另立“器材费”、“人工费”等方式进行变相收费,此种行为直接违反了临床研究不得向受试者收费的相关规定,将面临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或非法行医罪。例如,浙江省某再生医学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老年人推销“间充质干细胞治疗”疗法,宣称对治疗糖尿病、提升免疫力很有效果。最终吴某分期认缴了27万余元的费用,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干细胞悬浮液”输注治疗。但吴某多次输注后认为效果不佳,遂举报至监管部门,卫生监督部门与公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除认为该机构涉嫌无证行医外,公安部门已按照诈骗罪进行立案调查。

(三)产业链下游

干细胞产业链下游主要指干细胞应用,包括临床应用和消费应用。前者可以在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下开展,而后者则属于法律所规制的业务禁区。如前所述,如果企业为客户所提供的服务仅仅只有存储和制备干细胞,客户无法实际使用,则该等业务将不具备长期经营的价值,这就使得实践中部分企业会采取所谓风险隔离的方式,将存储制备主体与输注主体业务相分离,利用关联方或合作方完成输注服务,该等行为不仅严重违规且极易面临监管部门穿透审查的风险。

消费应用在目前的干细胞行业中主要指将制备好的干细胞制剂输注到人体的过程。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实践中(尤其是在医美行业)不乏此类服务,但其属于为监管部门所明令禁止的细胞应用方式,违规开展干细胞输注将可能面临合同无效、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法律风险;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及诈骗罪。通过公开渠道检索,我们整理了以下市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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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可知,由于消费应用端的干细胞输注属于法律法规监管的红线,这就直接导致干细胞行业的下游无法实现充分的商业化。干细胞企业在谋求挂牌、上市的过程中,其业务合规性、持续经营能力,属于审核部门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何在产业链下游尚未充分商业化的前提下实现业务闭环,是干细胞企业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目前,实践中拟挂牌上市的干细胞企业往往将干细胞应用转化作为业务末端以形成商业逻辑上的闭环。例如,中源协和即在其2022年半年报中披露,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精准预防”领域的细胞检测制备及存储;“精准诊断”领域的体外诊断原料、体外诊断试剂和器械的研产销,生物基因、蛋白、抗体等科研试剂产品,以及基因检测服务;“精准治疗”领域的干细胞、免疫细胞临床应用的研发等;形成“精准医疗”产业链。

综上所述,干细胞产品由于其自身性质,在世界各国均普遍按照“药品”进行监管,而这就决定了为保障使用者的生命权、健康权,对干细胞的监管规定仍趋严且立法保守。我国立法对于干细胞的规定集中体现在产业链的上游和中游,在笔者看来,主要传递了以下信息:

第一,通过严格规范干细胞的采集、存储、制备及临床研究等环节,指导干细胞企业业务流程,促进干细胞成果转化。规范化是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严格的规定不应仅被理解为对企业的限制,更是对企业发展的助力。截至目前,国际上,美国、韩国、日本、欧盟等均已有经批准的干细胞治疗产品上市,干细胞治疗疾病正成为更为广泛的现实。虽然我国目前尚无获批上市的干细胞药品,但已有多款药品获得临床试验许可,正朝着上市加速发展。而在资本市场实施全面注册制的背景之下,新规对拟上市企业在创业板的上市条件更加偏向于关注企业的技术发展方向、研发能力等成长性指标,这也为目前拟上市的干细胞企业带来了利好。

第二,在下游细胞应用上的“空白”,不应被视为“法无禁止即自由”,而是对法律规定进行体系解释下的“禁区”。虽然现阶段相关法律对市场中各类五花八门的“干细胞产品”并未专门进行禁止,实践中此类灰色产业也并不鲜见,但从体系解释的角度而言,该类用于输注或服用的干细胞产品是被明确禁止的。部分企业冒险开展此类业务,存在极高的合规风险。尽管从实践中,违规使用干细胞产品导致人体受到严重损害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情况非常罕见,大量违规案例都是由于企业宣传的“治疗效果”未能实现,引发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冲突。消费者往往会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而监管部门接到此类投诉,一般会采取较为重视的态度进行调查,此时违规企业将难逃法律责任。

(四)产业链衍生问题

(1)广告宣传

通过公开数据可知,由于目前尚无上市的干细胞药品,干细胞治疗的效果仅仅停留在临床研究阶段。因此,任何对于干细胞治疗效果进行宣传的广告都存在较高的合规风险。但实践中,类似“干细胞能够延缓衰老、增强免疫力、抵抗疾病”等表述屡见不鲜,容易被监管部门认为涉嫌虚假宣传,甚至违法发布医疗广告。

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不得发布或变相发布干细胞临床研究广告,非法进行干细胞治疗的广告宣传等商业运作的,有关机关将责令其停止干细胞临床研究工作,给予通报批评,进行科研不端行为记录。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此外,国家市监总局于2021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干细胞广告监管的工作提示》提到,目前在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干细胞临床研究中无干细胞在抗衰、抗癌、美容方面的研究。公告还明确要求各地都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含有“干细胞”内容广告的监测监管,严查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全力维护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秩序。

例如,上海某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干细胞培养科研和干细胞、免疫细胞输注治疗。该公司于2021年起在其经营场所悬挂宣传展板,宣传其从事干细胞临床治疗案例的治疗效果。展板内容包括“累积完成男性细胞抗衰老600余例次,干细胞女性抗衰老500余例次;干细胞与免疫细胞存储的用途,作用:抗衰老、亚健康、治疗疾病”、“双细胞疗法治疗晚期肺癌合并严重放射性肺炎、胸腔积液”、“双细胞疗法治疗晚期肝癌合并肝硬化、腹水患者”、“干细胞和免疫细胞治疗晚期胃癌合并肠穿孔”等。杨浦区市监局认为,该公司在未取得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立项取得科研结论的前提下,自行向外宣传干细胞治疗具有抗衰老、美容、抗癌的治疗效果,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250000元整。

(2)个人信息保护

干细胞行业不可避免会涉及到大量的客户个人信息,其中还包括敏感度较高的医疗健康信息。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基础框架的数据合规体系。除一般性的法律外,医疗领域还有特殊的与个人信息相关的规定,如《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安全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

原则上,干细胞企业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且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企业应当遵循采集、存储、使用和披露的全过程合规要求。但实践中,由于干细胞企业往往在多个业务环节均需与关联方或外部机构进行合作,如委托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对干细胞进行采集,因此除需自身建立完善的内控合规流程外,还需对合作方的数据合规情况进行密切监督和严格管理。更有甚者,部分企业通过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利用医疗机构收集的数据对于患者进行相关产品、服务的推广和宣传,此种行为涉嫌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权,属于监管部门严格打击的范畴。

例如,浙江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某人民医院签订了脐带血采集合作协议。2020年3月24日,当事人员工和客户等人共赴该医院开展脐带血储存业务。在宣教的过程中,当事人员工在医院产科某负责人的明示下,未经产妇同意从医院妇幼信息系统收集并抄录了20余名产妇的个人信息,包括产妇姓名、联系电话、预产期等信息。当事人员工向其中16个产妇打电话,推荐脐带血储存业务和推荐产检、分娩的医院。经举报,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最终开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因该公司未经许可即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权利,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2万元。

结语

干细胞行业正处在政策的红利期中,在国家大力扶持的背景之下,企业应当抓住机遇、快速发展;同时也应注重合规经营,避免合规风险,通过合理的战略布局,以科研创新之路,推动干细胞成果转化,迎接干细胞行业的春天。

注释:

[1]  例如A股上市公司冠昊生物(300238)即在其股票发行方案中披露,目前公司细胞板块已与多7家临床医学中心合作进行相关细胞治疗项目的研发,建立了符合 GMP 标准的免疫细胞和干细胞制备技术体系、临床前效能/安全性评估体系、临床试验评估体系等;公司干细胞获得了中检院的质量检定,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2022 年细胞板块共获得授权了 6 项发明专利;在研产品生物人工肝正在进行科技项目临床研究中,不断优化工艺及临床方案,为下一步正式上临床打下基础;间充质干细胞在多种疾病治疗上进行前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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