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婚姻中的财富管理攻略

作者:马立文 贾丹琦 吴巧梅

观点

引言

爱情是美好的,婚姻是神圣的,婚姻不仅意味着情感的结合,也意味着财富的融合。如何在享受甜蜜和美好的同时,合法有效的运用财富管理工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研究。

在三月八日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天达共和家事与财富管理团队为广大已婚女性,以及未来可能步入婚姻殿堂的女性朋友精心准备了一份女性在婚姻中的财富管理攻略,帮助女性朋友学会如何运用财富管理工具保护自身财产权益,为幸福家庭保驾护航!

在婚姻中,女性保护和管理自身财产权益,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对于女性而言,学会合理运用财富管理工具,就显得格外重要。合理运用各类财富管理工具不仅可以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财产权益,也可以有效规避双方因感情问题而产生的财产纠纷。

财富管理的工具多种多样,包括:夫妻财产协议、家族信托规划、大额保险、遗嘱、基金、代持等。由于本文篇幅有限,本文将重点介绍夫妻财产协议、家族信托规划、大额保险三种婚姻财富管理工具。

一、夫妻财产协议

《夫妻财产协议》,顾名思义,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对各自婚前财产的范围,以及婚后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的协议。

签署《夫妻财产协议》可以有效避免夫妻双方在婚姻发生变故时,因财产权属不清产生纠纷。具体而言,《夫妻财产协议》具有以下优势:

1. 有利于明确个人财产范围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项已经明确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许多人误认为:对于权利归属明确的婚前个人财产,无需通过《夫妻财产协议》加以明确。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存款等部分类型的财产难免存在所有权界限不够明显的法律风险。如果《夫妻财产协议》没有对婚前财产的范围加以明确,很容易出现婚前取得的财产与婚后财产发生混同,从而被认定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因此,为了避免在财产分割时出现前述婚前财产“缩水”的情况,提前签署《夫妻财产协议》,对婚前个人财产范围予以明确十分必要。

2. 有利于界定婚前财产的婚后收益归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财富量巨大、财产形式多样的高净值女性而言,股票、期权、理财产品等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往往远超其婚前财产本身的价值。若是这些收益都被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婚姻发生风险,高净值女性婚前财产的“缩水”将不可避免。因此,通过签署《夫妻财产协议》,区分财产的性质,并对个人婚前财产的婚后收益归属加以界定,是对婚前财产以及其在婚后产生的收益进行有效隔离的最好选择之一。

3. 有利于灵活选择夫妻财产制度

众所周知,我国实行的婚后法定财产制度是夫妻共同财产制。该制度无异于将夫妻双方的婚姻与财富捆绑在一起。一旦婚姻发生变故,极有可能会影响双方的财富状况,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通过签署《夫妻财产协议》,夫妻双方可以灵活选择夫妻财产制度、约定婚后财产归属,既能合理保护自身财产权益,也能使夫妻双方的感情与婚姻更加纯粹,减少双方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制而产生摩擦。

尽管《夫妻财产协议》存在诸多好处,其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定履行障碍。一方面,传统的婚嫁观念认为:夫妻之间应该不分彼此。夫妻之间约定财产协议,尤其是女性主动提出约定财产协议,往往会被配偶质疑是对双方感情不信任,将婚姻物质化。另一方面,如何避免《夫妻财产协议》被认定为无效;如何防范起草《夫妻财产协议》在形式上、内容上的误区,也是夫妻双方在签订《夫妻财产协议》时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对此,本所律师认为: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的婚嫁观念也日益革新。《夫妻财产协议》不仅是夫妻双方对爱情的契约,也是双方对家庭经营的共同承诺。夫妻双方在维系感情与家庭的同时,也要懂得最大限度的保全自身利益,包括财产利益。因此,是否需要签署、如何签署《夫妻财产协议》,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婚姻家事律师的意见。由律师出面帮助夫妻双方沟通、起草《夫妻财产协议》,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夫妻之间“谈钱伤感情”,也避免了《夫妻财产协议》被认定无效,而无法发挥作用的法律后果。

二、家族信托规划

对于家庭资产比较丰厚的高净值女性而言,家族信托规划是有效保护婚姻财产、合理进行资产配置的首要选择。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托监督管理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规定,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

与传统的财富管理工具不同,家族信托规划通过“有条件的定向分配”,很好地弥补了传统财富管理工具的不足,近年来深受高净值人群的青睐。例如:海底捞创始人张勇、舒萍夫妻,为规避个人债务以及婚变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潜在风险等问题,分别建立家族信托,通过“离岸家族信托+BVI公司”模式持有公司股权,实现了个人债务与婚变风险隔离。

家族信托规划通过设计法律架构、定制分配条款,不仅可以帮助高净值女性有效保护婚姻财产,还能利用灵活的信托制度,为幸福婚姻保驾护航。

1. 有利于资产的隔离与保护

信托财产与收益具有独立性。设立家族信托后,委托人将资产转移到家族信托,信托里的财产将在特定银行账户里封闭运行,所有投资收益都只能分配到特定的银行账户。这部分资产将不再存在于委托人个人名下,能够有效避免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也能够在夫妻双方出现债务风险或者婚变风险时,将信托资产单独隔离与保护。例如:吴亚军、蔡奎夫妻在龙湖集团上市前一年,分别设立吴氏家族信托和蔡氏家族信托,将双方持有的龙湖地产股份分别注入两大家族信托。双方婚变消息公布当天,龙湖集团股价下跌4.2%。但龙湖集团依靠家族信托,维护了公司股权架构的稳定性,避免了因创始人婚姻破裂产生的财产分割、股权争夺而对公司造成巨大震荡。

2. 财富分配方式灵活多变

设立家族信托后,委托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对家庭成员予以经济支持、行为激励与约束;可以根据受益人的行为变化随时调整已设立家族信托的受益人,调整受益人的分配方案,实现科学的家族治理。

对于高净值女性而言,设立家族信托,可以帮助其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受益人、进行财产分配。例如:高净值女性可以在家族信托中约定:若夫妻关系破裂,配偶一方的信托受益权自动丧失、无需进行财产分割。

3. 隐私保护和信息保密

家族信托规划作为家族财富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在隐私保护和信息保密方面也具备独特优势。

隐私保护体现在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不能擅自泄露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信息保密体现在信托公司不用向受益人以及公众公开受益份额,且每位受益人仅可知悉自己的份额安排计划,避免了受益人之间的争产风波。

与《夫妻财产协议》相比,家族信托规划的保密性还体现在:如果委托人用婚前财产设立家族信托,其在设立时无须征得配偶同意,避免因为“谈钱”而伤害到夫妻感情。

三、大额保险

在婚姻财富管理中,保险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签署《夫妻财产协议》可能被认为缺乏温度和情感,设立家族信托规划对投资金额要求较高。通过保险规划,既能兼顾婚姻财产保值、增值,也能照顾夫妻之间的感情。

保险主要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本文所涉及的大额保险是指投保金额较大的人身保险。对于高净值女性而言,大额保险除了具有风险保障、损失补偿的功能外,更能帮助高净值女性有效保全财富、保护隐私。

1. 有利于保全婚姻财富

在没有对婚前财产提前做好隔离的情况下,高净值女性婚前财产,尤其是现金类资产在婚后极易发生混淆,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大额保单可以成为高净值女性婚前财产的“保险库”,帮助高净值女性实现婚姻财富的保全。

高净值女性通过婚前购买大额保单,可以对该部分财产的属性进行界定,防止该部分财产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如此,即使双方发生婚变风险,高净值女性以婚前个人财产投保的保险也应被视为其婚前个人财产,能够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隔离,从而实现婚姻财富保全的目的。

2. 有利于锁定资产收益

对高净值女性来说,建立安全且能长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是财富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大额保险的合同属性及其长期性,使其具有收益锁定功能。确保家庭成员能够在确定的时间获得确定的保险金或理赔金,能够有效降低经济周期、意外事件等诸多因素对家庭收入造成的不确定性,以及对现有生活质量的影响。

3. 有利于隐私保护

家族信托规划与大额保险都具有对家庭及财产的隐私保护功能。大额保险的隐私保护贯穿保险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始终。大额保险通过指定受益人,直接将财产通过保险金的方式分配给受益人,不需要保险合同之外任何人的认可、同意和证明。由此可见,大额保单具有相对的保护隐私的功能。

4. 有利于隔离债务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关于人寿保险,除非存在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存在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形,保险公司只能将保险金给予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保险的财产权以保险金的形式给付指定的受益人,财产权合法地在投保人和受益人之间发生转移,可以一定程度的规避家庭债务风险。

大额保险作为财富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还具有保值增值、降低税务负担等功能优势。但需要说明的是,大额保险并非天然就具有保全婚姻财富、隔离债务风险等功能。若想最大限度的实现大额保险的婚姻财富管理功能,还需要设计保险架构,将大额保险与《夫妻财产协议》、信托计划等其他财富管理工具配合使用。

结语

本所律师在帮助女性当事人处理婚姻类案件时注意到:许多女性,尤其是在婚姻关系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女性,对于配偶的收入、财产线索等情况都不甚了解。这种财产掌控的不对等,直接导致女性当事人在面临婚姻危机时,无法及时掌握夫妻共同财产情况,造成财产权益损失。然而,等到婚姻出了问题才想到管理、保护婚姻财富的重要性,为时已晚。有智慧的女性,总是会未雨绸缪,做好充足的准备,充分利用各种财富管理工具,经营好自己的婚姻,同时保障好自身权益。

不同财富管理工具在适用上各有优劣,工具的背后又存在着大量法律问题。婚姻财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仅通过某一个工具或者方式就全方位地解决问题,更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统筹规划。因此,各位女性朋友在婚姻财富管理的过程中,不妨借鉴专业律师的意见与建议,结合自身资产状况、婚姻情况,合理选择、设计婚姻财富管理方案,搭配使用各类财富管理工具,最大程度的做好婚姻财富管理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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