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101——家族信托与投资理财信托有什么区别?

作者:马红海

观点

家族信托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而是信托制度在应用领域中的一种业务类型。正如每个学科/课程都有101“基础入门”一样,本期我们来聊聊家族信托与投资理财信托有什么区别。

一、家族信托的监管定义

2018年《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实施之后,银保监会信托部发布《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首次在监管文件中明确家族信托的定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并指出家族信托的设立门槛“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受益人应是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家庭成员,但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强调“单纯以追求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信托目的,具有专户理财性质和资产管理属性的信托业务不属于家族信托”。

2022年10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调整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信托业务新分类以信托目的、信托成立方式、信托财产管理内容为分类维度,将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

家族信托属于资产服务信托中的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信托,信托业务新分类对家族信托的定义进行了完善。目前家族信托的监管定义: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委托,或者接受单一个人及其亲属共同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家族信托初始设立时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受益人应当为委托人或者其亲属,以及慈善信托或者慈善组织,但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

本文中的投资理财信托就是资产管理信托,为了方便理解,使用了投资理财信托的表述。

新建 DOCX 文档 (2).jpg信托公司信托业务新分类表

二、家族信托与投资理财信托具体有哪些不同?

第一,适用规则不同。家族信托属于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信托,以保值增值为主要目的的投资理财信托属于资产管理信托。资产管理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法律关系为信托产品投资者提供投资和管理金融服务的自益信托,适用《指导意见》。例如大家购买的集合信托产品就属于资产管理信托。而家族信托不属于资产管理信托,不适用《指导意见》,主要适用信托法等。

第二,设立方式不同。家族信托并非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不涉及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而信托公司发行的投资理财信托是向投资者非公开募集资金的。二者业务发起、设立方式是不同的,家族信托不存在所谓销售推介等行为。所以说从信托公司买了一个家族信托、从银行买了家族信托、将自己的钱投资到其他人的家族信托中等说法都是不正确的。

第三,信托目的不同。家族信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投资理财信托以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的。在信托财产为资金类的情况下,有时不容易进行区分,因为家族信托也涉及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而对信托财产的管理也是信托金融服务的体现。但此时不能因为家族信托对财产的管理运用,就认定家族信托属于资产管理信托,需要结合委托人真实意图进行判断。家族信托等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信托的主要目的并非最大限度赚取投资收益,通常来说,委托人风险承受能力较低,对投资收益追求并不高。

第四,信托受益人范围不同。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包括委托人本人,家族成员、慈善组织等,可以为自益+他益,不得为纯自益。家族信托可以设置信托受益人顺位、同一顺位多个受益人不同受益比例、将未出生后代设为受益人等,可以实现跨代财富传承。而投资理财信托作为资产管理信托,必须是自益信托,也就是委托人为唯一受益人。

第五,信托规模门槛不同。信托公司管理的家族信托门槛为1000万以上,投资理财信托属于资产管理信托,投资者标准应符合《指导意见》规定,则按产品类型门槛分为30万、40万和100万,通常100万情况居多。需要说明的是,信托公司管理的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信托中其他信托业务门槛有低于1000万元的,人们可结合自身需求设置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信托。

第六,信托期限不同。家族信托主要结合信托目的设置,期限相对较长,一般5年以上,几十年居多,甚至还有永续信托。而投资理财信托期限一般为一年到三年居多。期限不同,需要考虑的事项自然也会不同,长周期需要考虑各种情况,家族信托方案设计时需要预留一定灵活度。

第七,初始信托财产类型不同。家族信托的信托财产种类丰富,资金、非资金类资产均可作为信托财产,常见的有保险金、股权、不动产、金融产品份额等。而投资理财信托的初始信托财产仅为资金。

第八,服务内容不同。家族信托主要是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投资理财信托中虽然也有账户管理、清算分配等事务管理,但其服务内容主要是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围绕保值增值进行的。

第九,信托财产独立性不同。家族信托因委托人非唯一受益人,还有其他受益人,即使委托人丧失行为能力、去世、破产或者发生其他意外,不影响信托的继续存续,信托不终止,信托财产不作为委托人的遗产。委托人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去世,也不影响信托的继续存续,信托不终止,委托人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根据信托文件约定处理。而投资理财信托中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委托人去世之后,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也就是说委托人作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的,信托财产还是其责任财产。这也是信托财产独立性的体现,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财产,从而达到资产保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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