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创新主体申请海牙国际外观设计专利问答

作者:张嵩 刘德旺

观点

2022年2月5日,中国政府交存了《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1999年)的加入书。自此,中国成为该文本的第68个缔约方和海牙联盟的第77个成员。中国加入海牙体系,使覆盖的国家总数达到94个。

2022年5月5日,海牙协定1999年文本在中国正式生效。不仅为国内创新主体拓宽了“走出去”的道路,更为国外创新主体“走进来”提供了新的捷径!本文将针对国内外创新主体希望通过海牙体系申请国际外观设计专利并指定进入中国的过程中想要了解的几个问题进行梳理解答。


Q1:何为海牙协定?通过海牙协定提交专利申请,相比传统巴黎公约申请途径有什么优势?

A1:《海牙协定》全称为《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以下也简称“海牙体系”),是用于保护工业产品外观设计的一项国际条约,与《商标马德里协定》和《专利合作条约》共同构成工业产权领域的三大业务体系,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一管理。

海牙体系为创新主体提供了一种简捷高效的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程序,相比传统的巴黎公约途径,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  申请人只需要向国际局提交一份国际申请、使用一种语言(英/法/西)、支付一种货币(瑞士法郎),就可以在多个缔约方(94个成员国)一次申请至多100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保护,显著降低了企业在产品全球化布局过程中的外观设计注册成本,大幅提升注册效率;

2)  通过国际注册,可以整体规划外观设计申请的公布时间,在日后如有权利变更、保护期续展等需求时也只需向WIPO国际局提交一份请求,即可在所有指定缔约方生效,极大方便了创新主体对外观设计权利的集中化管理;

3)  只有该申请被驳回时才需委托当地代理机构进一步采取救济途径等,极大减少了管理成本和经济成本。


Q2:在中国生效后,国内外创新主体通过海牙协定途径“走出去”和“走进来”主要涉及哪些国家和地区?

A2:根据WIPO网站的统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5日,缔约方为中国的申请人海牙协定途径“走出去”的市场主体主要为欧盟、美国、德国、日本、韩国、加拿大、俄罗斯、新加坡、越南,可见国内创新主体对欧美和亚洲市场非常看重(如下图1所示),相关产品主要涉及洛迦诺分类的第14类电子设备、12类运输工具、15类工业用家用机器等等,可见科技制造类创新主体“走出去”的势头很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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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而指定缔约国为中国的申请人通过海牙协定途径“走进来”的市场主体主要为欧盟、法国、瑞士、德国、美国、比荷卢三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中国、英国、日本、韩国(如下图2所示),可见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创新主体对于进入中国市场非常热情,将来也大概率会是在中国进行保护的主力军,也是国内代理机构接受委托的主战场,而亚洲地区的日本、韩国也对中国市场跃跃欲试,同样不可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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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当然,由于今年5月海牙协定在中国刚刚生效,因此,无论是缔约国为中国还是被指定缔约国为中国,两组统计数据中的数量并不太高,但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达到如此高的数量,也充分说明中国市场“走出去”和“走进来”的无限发展潜力。

另外,在海牙协定于中国生效之前,已经有很多国内创新主体在充分利用海牙协定途径通过其他缔约方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可见海牙协定对我国创新主体的重要程度,日后也必将成为驱动我国创新主体发展的重要力量。


Q3:通过海牙协定提交专利申请,最快多久能获得授权?

A3: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不规范的问题,申请人可以在提交申请时选择公布时机为“立即公布”,在大约1周左右的时间完成所有公布的技术准备后即会被公布,公布后即进入各个指定国家的审查程序。不同国家的审查程序不同,审查较快的国家会在公布之日起2-3个月内即可审查完成、作出给予保护的声明。可见,通过海牙协定提交专利申请,最快2-3个月即能获得授权。另外较大一部分国家会在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确定是否会给予保护,如果未发出驳回通知的,将默认自动给予保护。


Q4:通过海牙体系申请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时对委托代理机构是否有要求?

A4:与传统的巴黎公约途径、国外主体一般需要全程委托代理机构不同,通过海牙体系申请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时,会区分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并且不同阶段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1)国际阶段:

•  在国际程序中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委托代理人,国际局并无强制要求;

•  委托代理人的,只能指定一个代理人,且关于代理人资格没有任何限制或要求(即,可以不是专利代理机构);

•  代理人可登记、变更或撤销,且该手续无需缴纳费用;

•  国际程序中的代理委托关系并不自动延伸至国家程序;

2)国家阶段:

•  中国申请人指定中国的,也可以不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主体针对在中国国家阶段发生的代理事务,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中国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但以下事项除外: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缴费。


Q5:通过海牙体系途径指定中国时的费用如何?相比较巴黎公约途径增多还是减少?

A5:海牙国际申请指定中国应缴纳的主要费用包括:

基本费:一项外观设计397瑞士法郎(CHF),每附加一项19 CHF;

公布费:每一幅图片17 CHF;第一页后的每一页150 CHF(电子申请不收取页面公布费);

附加费:简要说明书超过100单词的,超出的每个单词2 CHF;

单独指定费:指定中国为603 CHF。

其中,基本费、公布费及附加费可以理解为国际阶段公共费用,即无论进入多少国家,都需要缴纳且仅需要缴纳一组上述费用,而针对需要布局的国家,则应在提交申请时指定该国家并根据该国家的声明而缴纳指定费。因此,对于同一项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而言,同时选择指定越多的国家,相对于分别单独进入这些国家,节省的费用越多,特别是分别进入各个国家时所需要的代理费用。


Q6:通过海牙体系途径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主要还有哪些程序?

A6: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根据个案可能发生下列四个程序的一个或多个:

1)  驳回通知: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该申请存在驳回理由的,则会发出驳回通知(英文),该驳回通知为临时性的驳回,推定申请人15天收到,并会指定4个月的答复期限;

2)  给予保护的声明: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驳回理由(发出驳回通知、或者发出驳回通知但随后该通知被撤回),则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作出给予保护的声明(英文)并予以公告,申请人无需办理登记手续,该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在中国生效;

3)  审查意见通知/补正通知: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该申请存在需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则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或补正通知(中文),并指定2个月答复期限;

4)  驳回决定:如果申请人针对以上驳回通知、审查意见通知、或补正通知未能作出克服所存在的问题的答复,则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发出最终驳回决定(中文)。


Q7:海牙体系途径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主要还有哪些费用?

A7:1. 续展费,包括续展基本费(一项外观设计200CHF,每附加一项设计17CHF)+单独指定费(第二、三期,也即第5-10年、10-15年的维持年费),中国单独指定费的标准为第二期1117CHF→约合7600CNY,第三期2205CHF→约合15000CNY;

2. 国际程序中的手续和事务费用,例如变更登记费、所有权变更费144CHF。


Q8:除上述外,海牙体系途径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还需要注意哪些特殊规定?

A8:海牙体系途径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还需注意下列特殊要求:

•  需要提交反映该外观设计特征的简要说明(内容与普通中国外观设计申请基本一致);

•  同一外观设计申请中包含多个设计的,各设计间需满足单一性要求;

•  若外观设计图片未能充分反映设计整体内容的,会被要求补充相应视图,(例如立体图、使用状态参考图等);

•  中国国家阶段的驳回期限为自国际公布之日起的12个月;

•  该外观设计国际注册在中国的生效日期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给予保护的声明并进行公告的公告日;

•  在中国的续展费缴费期为上一期届满前6个月至届满日为止,届满日后6个月内仍可以在缴纳滞纳金的基础上完成续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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