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反补贴观察——英国启动第一起脱欧过渡期复审

作者:王杕 于洋洋 陈雅婷

观点

2020年2月10日,英国国际贸易部发布公告,决定对目前正在实施的欧盟对原产于中国、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管(Welded Pipes and Tubes of Iron or Non-alloyed Steel)的反倾销措施启动脱欧过渡期复审。

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ex 7306 30 41、ex 7306 30 49、ex 7306 30 72和ex 7306 30 77 (TARIC编码为7306 30 41 20、7306 30 49 20、7306 30 72 80和7306 30 77 80)。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利益相关方应于2020年2月25日之前登记应诉。

当地时间2020年1月31日,英国正式脱欧,随即进入为期十一个月的过渡期。本案是自英国进入过渡期以来对欧盟原贸易救济措施启动的第一起“脱欧过渡期复审”。由于脱欧过渡期复审将对措施必要性、措施范围、措施水平等进行全面审查,其结果对于出口英国的相关中国企业有重要影响,建议密切关注并积极应对。

一、过渡期复审的背景

英国退出欧盟的共同关税同盟(Common External Tariff)时,决定维持欧盟的部分贸易救济措施。2019年2月25日,英国国际贸易部(DIT)发布了针对现行欧盟贸易救济措施的征求意见的最终决定,确定了英国脱欧后,欧盟现行有效的107项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是否将在英国继续执行。其中,欧盟现存贸易救济措施中的44项拟被维持,并由贸易救济调查机关依据英国市场数据进行复审(即过渡期复审),其余63项将自英国开始实施独立的贸易政策之日起终止。在拟维持的44项欧盟贸易救济措施中,有25项涉及来自中国的进口产品。

在过渡期内(2020年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欧盟贸易救济规则以及新生效的贸易救济措施在英国境内将继续适用,所有拟维持的措施将在欧委会原设定的水平上继续执行。在过渡期结束,英国贸易救济调查司(TRID)或贸易救济局(TRA)[①]完成复审后,将按照新的措施来执行。

二、过渡期复审的内容

脱欧过渡期复审将决定拟维持的贸易救济措施是否应继续执行,如果是,则决定在英国开始实施自己的独立贸易政策后在什么范围和水平上继续执行。

在过渡期复审中,英国调查机关将:(1)确定进口到英国的涉案产品是否倾销或受到补贴;(2)确定继续维持现行的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是否必要或充分;(3)评估如果不再适用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英国产业是否会受到不利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现行措施的范围也可能被重新审查,譬如涉案产品的定义、产品范围等。同时,调查机关有可能增加补贴项目。如果现行的欧盟措施未能涉及某些补贴项目,调查机关可能将新的补贴项目纳入复审范围。

三、过渡期复审的程序

英国国际贸易部(DIT)负责梳理确定哪些欧盟现行的贸易救济措施影响英国的利益,由此纳入过渡期复审调查中;英国国际贸易大臣(Secretary of State)发布决定调查公告。 目前,过渡期复审由英国贸易救济调查司(TRID)进行立案调查,以确定这些措施在英国是否应维持、更改或撤销。

复审将涉及以下程序:

•邀请利益相关方应诉登记;

•向涉案产品的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国内进口商、国内生产商或商会等利益相关方发布调查问卷;

•实地核查,以进一步评估和审查信息;

•分析收集的信息;

•发布重要事实说明(Statement of Essential Facts)。利益相关方将有30天的时间对其发表评论意见。

·调查机关得出初步调查结果,以向国际贸易大臣(Secretary of State)建议维持、改变或撤销措施,国际贸易大臣(Secretary of State)在考虑公共利益之后,可以接受或拒绝该建议,从而做出最终决定。

·利益相关方可以在复审过程中随时要求举行听证会。

四、企业积极应对-重返英国市场

现行的欧盟贸易救济措施是基于欧盟整体的情况和数据确定的,而英国的脱欧过渡期复审将仅基于英国的情况和数据对措施的必要性、范围、形式和水平进行全面审查。在这种情况下,措施很有可能改变甚至撤销。因此,过渡期复审对于出口英国但是受到欧盟贸易救济措施影响的中国企业来说是一个重返英国市场的好机会。

为此,有意重新争取或扩大英国市场份额的涉案企业应当积极参与过渡期复审。同时,可以通过英国进口商和下游用户向调查机关表达希望措施终止或税率降低的诉求,并提供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及数据,以争取对中国企业最有利的结果。

针对未来可能进行的过渡期复审,企业应当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对自身的销售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和测算,以及做好英国国内市场数据和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以便在复审中占据主动,获得期望的结果。

此外,针对英国过渡期结束之后实施的独立贸易政策,建议中国出口企业予以密切关注,以便及时对出口策略做出调整。

 



[①] 英国之前批准的《税收(跨境贸易)法》规定了贸易救济调查的基本程序。依据该法,英国贸易救济局(TRA)将承担反倾销、反补贴原审调查和措施复审的职能。目前,贸易救济局(TRA)尚未依法建立,过渡期复审及调查的职权由英国国际贸易部(DIT)下属的临时机构贸易救济调查司(TRID)暂时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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