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私募基金管理人且思且行时

作者:张璇 胡安然

观点


自2016年2月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发布之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业务开展得如火如荼,各家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纷纷向基金业协会提交法律意见书申请“私募牌照”。然而需提醒各位私募基金管理人注意,完成登记手续并不能一劳永逸,后续的信息披露及报送义务同样不可忽视,否则将有可能被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严重影响业务开展。本文即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近期(截至2017年4月底前)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总结及提示,以便私募基金管理人提前准备相关事宜。

一、近期信息披露履行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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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准备事项


(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适用


1、2017年3月7日前——月度报告


月度报告重在对基金规模及单位净值的披露,管理人需计算相关数据并填报如下报表: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月报表


1、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基金编号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类型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基金合同存续期截止日


 

2、净值月报

估值日期

份额净值

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

2016-02-29




2016-03-31




2016-04-30




……




注:

1、份额净值,是每份基金单位的净资产价值,等于基金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再除以基金全部发行的单位份额总数。

2、份额累计净值=份额净值+基金成立后累计份额分红金额。

3、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在某一基金估值时点上,按照公允价格计算的基金资产的总市值扣除负债后的余额,该余额是基金单位持有人的权益。


2、2017年3月14日前——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除同样需对基金的净值情况进行计算、披露外,还需对基金的投资组合情况、基金份额变动情况等进行披露,具体如下:


(1)基金净值表现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选填)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选填)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选填)

当季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注:净值增长率=(期末累计净值-期初累计净值)/期初累计净值

当季净值增长率=(本季度末累计净值-上季度末累计净值)/上季度末净值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项目

2017-01-01至2017-03-31(元)

本期已实现收益


本期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3)投资组合情况

①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其中:普通股



存托凭证



2

基金投资



3

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其中:远期



期货



期权



权证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

货币市场工具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合计



②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B

采矿业



C

制造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K

房地产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

综合



合计



(4)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管理人除需提前计算准备上述基金运作相关数据外,还需提前起草《管理人报告》,对报告期内高管、基金经理及其关联基金经验、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其行业走势展望、内部基金监察稽核工作、基金估值程序、基金运作情况和运用杠杆情况、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等进行说明。


3、2017年4月7日前——月度报告


准备工作与3月份月度报告相同。


4、2017年4月30日前——2016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


在4月底前,管理人应准备好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并上传至“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并应完成2016年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需披露之信息较之月度报告、季度报告都更为详细,除管理人自身基本信息外,还需披露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注册登记机构等外包机构的基本信息,管理人需提前收集该等机构的工商登记信息、信息披露负责人信息等以备填报。

年度报告对“基金净值表现”、“基金份额变动情况”和“投资组合情况”的披露要求与季度报告相同,但对“主要财务指标”的披露要求更高,且要求对比披露过去三年的相关数据。具体如下: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本期利润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累计期末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年度

每份基金份额

分红数

现金形式

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此外,年度报告中还需要填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关数据,管理人按照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内容填写即可。

需要特别提示管理人的是,年度报告中除《管理人报告》外,还需提请托管人提前起草《托管人报告》,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①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②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③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二)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适用


1、2017年3月14日前——季度更新


无需以季度报告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管理人仅需登录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更新运行中的基金备案信息,具体包括:认缴规模、实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杠杆倍数、负债规模、投资标的及具体投资金额等。前述事项如在本季度内发生变化均须及时更新。


2、2017年4月30日前——审计报告


基金业协会对年度报告要求提交的时间为2017年6月底,因此在4月底前管理人仅需应登录“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上传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及报送所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中小微企业情况及社会经济贡献情况等报告(受托管理享受国家财税政策扶持的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适用)。

3、2017年6月30日前——2016年年度报告

2017年6月底前管理人需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除需随附4月底前完成的审计报告外,年度报告重点事项包括:

(1)基金产品概况: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期末总资产、期末净资产、投资者数量、管理人及外包机构工商登记信息等;

(2)基金运营情况:分为“累计运营情况”、“持有项目情况”和“所投基金情况”。

①累计运营情况”需填写累计投资总额、累计投资总项目个数、累计投资收益等数据;

②“持有项目情况”需填写投资项目的基本工商登记信息、项目股权结构等;

③“所投基金情况”需填写所投基金的备案情况、投资日期、投资总额等。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费用及利润分配情况

①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本期利润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可供分配收益




期末基金净资产




②基金费用明细

项目

当期

自设立以来

管理费



托管费



业绩报酬



外包服务费



其他(如配售费用、咨询费、自愿放弃的费用金额、未完成交易费等,如有可手动添加)



费用合计



④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年度

基金分红次数

分红金额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4)基金投资者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初投资者数量


报告期期初投资者实缴规模


减:报告期期间投资者减少数量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减少规模


加:报告期期间投资者新增数量


加:报告期期间基金新增规模


报告期期末投资者总数


报告期期末投资者实缴规模


(5)《管理人报告》及《托管人报告》

①管理人报告:报告期内高管及其关联基金情况、高管人员变动情况、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对宏观经济及其行业走势展望、内部基金监察稽核工作、基金估值程序、基金运作情况、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项目上市进展情况、关联交易等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关于基金负债以及潜在负债或担保的简要说明等。

② 托管人报告: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托管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基金估值、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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