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vs.房地产税,别再搞混了!

作者:马丽红

观点

2017年1月16日,一些公众号推出一篇名为《重庆炒房团全军覆灭!》的文章,颇搏人眼球。文章主要内容是讲,江浙一带和京沪的炒房团受到一些媒体信息和网红的误导,携大量资金到重庆炒房,结果却突遭变故,被重庆市政府的一记重拳打翻在地。

文章内容姑且不论,我们来看看,控房价的标杆城市重庆究竟是用了什么神仙手段扼住了游资的喉咙?

就是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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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命令厉害在哪里?

依据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的说法,市长令出台的初衷是“重庆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房地产调控要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平衡,房价总体平稳。但是,近期,我市主城房地产市场出现异常现象,个别区域和少量楼盘成交量和价格出现异动,引起市外少数企图炒房者跟风。”策略是“市政府决定修订2011年施行的《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将‘征收对象’中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目的是“针对近期我市主城房地产市场出现的异常现象,遏制‘炒房’牟利行为,引导合理市场预期,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健康发展。”

这道市长令可谓精准打击了炒房资本,有效地保证了重庆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正如《重庆炒房团全军覆灭!》一文所说,“这次修订针对的‘三无’人员,是从第一套就开始征收,这堵住了很多外地的炒作者,也会打消很多人去重庆炒房的念头,因为你不知道下一步会不会提高房产税率。而且重庆的房产税跟上海不同,重庆是跟着房子走,只要征收过一次,以后就一直要征收。接盘者不管是重庆当地人还是外地人都是如此。如果你是购房者,你是会从炒房者手中接手一套每年要缴纳不少房产税的房子,还是会从开发商那里买一套没有任何房产税的新房?重庆的这一招,可谓打中了炒房者的七寸,具有非常大的杀伤力,不仅增加了持有房产者的成本,而且还打压了二手房的炒作土壤。”

可见,房产税工具的有效使用,对调控房地产市场确实有着相当大的威力。不过,笔者经常听到有人把“房产税”和“房地产税”混淆,甚至有些专家也会在一些论坛上大谈“房产税”在立法推进中。事实上,二者是有差别的,具体体现在: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而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简言之,房地产税涵盖了房地产开发、流通、保有等各个环节,而房产税仅在保有环节征收。
而进入立法规划的并不是房产税,而是房地产税。房地产税从“提出”到“立法规划”已历经13年,目前尚在规划阶段。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向社会公布,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预期或会在2017年底前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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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内涵不同。房地产税的推出无疑会对房地产市场的未来影响甚巨。恒产恒心,我们有理由期待房地产税法的出台成为市场健康发展的稳定器。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恺撒。法律的事儿,还是交给法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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