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起价值500万元的法拉利自燃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车主姜先生的爱车在代驾过程中发生自燃,造成重大损失。在公众对事故责任归属的讨论中,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合伙人富贵律师接受了《新闻晨报》采访,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分析。
富贵律师对新闻晨报记者表示,责任的划分应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来判定。如果车辆自燃是由于车辆本身存在的严重质量缺陷导致,无论车辆是否处于质保期内,销售方都应承担主要责任。如果代驾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违规或过错,驾驶员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代驾人员在行驶中没有操作过失,那么他们将不必承担相关责任。富贵律师还提到,代驾公司和相关平台在驾驶员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下,通常也需要共同承担责任。
对于车主的朋友,富贵律师认为,尽管作为借车的一方,应当妥善保管他人的财物,但在司法实践中,车主朋友通常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此外,他还提醒车主,如果车辆在借给他人使用期间发生事故,并且被用于营运,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富贵律师的专业解读为公众提供了较为清晰的关于车辆自燃事故责任划分的法律视角。
《新闻晨报》是上海报业集团(原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出版的综合性都市报,自1999年1月1日正式创刊以来,历经数次改版。已经形成独特的风格,是上海早晨零售量最高的日报,也是发行量最大的早报之一。此前,富贵律师亦曾就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议题,参与解放日报社旗下客户端“上观新闻”的直播节目,为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