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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达共和大湾区合伙人陈丽阳律师应邀为深圳企联企业家作 《公司法》董监高责任解读与应对的讲座

2024年4月16日下午,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及深圳市企业家协会主办的《公司法》最新解读与企业应对策略系列讲座于深圳圆满举办。天达共和大湾区办公室合伙人陈丽阳律师作为本次讲座的特邀嘉宾,围绕即将于2024年7月实施的《公司法》(“新《公司法》”)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最新规定及应对策略等话题展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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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强化是新《公司法》修订的核心内容之一,伴随新《公司法》即将正式实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何正确履职、如何防范工作风险、担责后如何抗辩等问题成为了各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帮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清晰的了解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陈丽阳律师特就“四类主体”、“三大责任”、“六大变化”、“五个应对”四个部分对新《公司法》修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部分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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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阳律师对新《公司法》责任强化的“四类主体”进行讲解,就首席执行官、运营官、部门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首席风控官、首席技术官信息官等新《公司法》中未具体提及但工作中较为常见的职务是否属于“四类主体”里面的高级管理人员的问题,与参会嘉宾进行互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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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阳律师就“四类主体”可能承担的三大责任进行讲解。特别强调在新《公司法》出台的同时,《刑法修正案(十二)》所作出相关罪名责任主体扩大对非国有公司董监高的影响,同时提示在场嘉宾“四类主体”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和行业自律处分。

陈丽阳律师通过图表向在场嘉宾展示了新《公司法》相对于旧《公司法》的六大变化,并从“四个主体”的忠实勤勉义务内涵、关联交易中近亲属的范围认定、维持资本充实的义务及责任变化、新增违法财务资助的赔偿责任、企业清算义务人变更等内容为嘉宾进行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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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陈丽阳律师就在场嘉宾普遍关注的风险应对提出五个策略,并结合司法领域对于免责情形认定的相关案例,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工作提供了具有实操性参考价值的建议。另外,陈丽阳律师还为在场嘉宾准备了可供参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指引,受到到会嘉宾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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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阳律师诚意满满的分享受到与会嘉宾的高度认可,现场氛围十分热烈。分享结束后,与会嘉宾在交流环节中结合公司自身的实务问题踊跃发言提问,与陈丽阳律师展开深入对话,并得到陈丽阳律师的详尽解答。

面对当前现代公司制度的不断变化完善,公司需要从更多维度精细化落实公司治理要求,尽可能地规避公司治理风险。天达共和始终以专业优势和战略前瞻为依托和抓手,致力于为公司治理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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