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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达共和涉外法律服务业绩入选《朝阳律师涉外法律服务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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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23北京CBD涉外法律服务研讨会在阳光金融中心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朝阳区委政法委、朝阳区司法局和北京CBD管委会联合主办,朝阳区法学会、朝阳区律师协会承办。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郑伟,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燕,朝阳区委副书记郑宇出席研讨会并致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研究部处长曲闻,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郭旭升,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强,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陈福勇,北京商务中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陈黛,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浩鸣,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天博,朝阳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唐涌涛,朝阳区司法局局长倪东新出席研讨会。区委区政府、区政法系统相关部门和相关街乡领导,外企、国企法总,企业代表和涉外律师代表们共100余人参加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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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律师涉外法律服务白皮书

本次研讨会上,朝阳区律师协会发布了《朝阳律师涉外法律服务白皮书》(下称《白皮书》)。《白皮书》共分为7个章节,分别为朝阳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概况,涉外金融法律服务,涉外投资并购法律服务,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涉外合规、国际制裁和管制法律服务,涉外商事诉讼法律服务,涉外仲裁与调解法律服务。《白皮书》深入总结了朝阳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亮点和成效,分析了涉外法律服务需求及未来发展趋势。

天达共和北京办管理合伙人纪超一律师作为执行副主编,金融与融资部负责人合伙人康健律师作为编委参与了《白皮书》编写工作。同时,天达共和4项涉外法律服务业绩入选重点涉外法律服务成果展示。


01、案例名称:阿尔金银行银团贷款项目

案例领域:跨境银团贷款

案例基本情况:2019年哈萨克斯坦国际信用评级最高的商业银行阿尔金银行在中国境内启动业务合作,会同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组成银团,向境内机构发放银团贷款。

案例结果: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全程参与了本银团贷款项目的谈判、落地和放贷工作,从协议起草阶段就涉及的外保内贷、境外金融机构的出资情况、外债登记、外汇管理等相关内容提供法律服务,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协助解决专项法律问题。

典型意义: 哈萨克斯坦作为中亚经济走廊的重要支点国家之一。本项目为中资银行向哈萨克斯坦提供贷款,用于满足当地客户人民币融资需求提供支持提供了宝贵经验。

承办律所及主要承办律师: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邢冬梅、王剑


02、案例名称: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埃塞俄比亚重大扶贫项目法律风险排查项目

案例领域:合规

案例基本情况:本项目系国投集团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提升国投集团各专业板块法律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法律风险管理意识,对国投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中成集团”)开展 EPC 业务专项法律风险排查工作,其中包括对中成集团以EPC方式在埃塞俄比亚最贫困地区承建的大型糖厂项目开展法律风险排查。

案例结果:对中成集团 EPC 业务的核心法律风险提供了专业的防控意见及建议。

典型意义:本项目有效提升中成集团合规风控意识,积累了法律风险管控的有益经验,并最终凭借团队扎实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服务能力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肯定和信任,荣膺 2018 年“一带一路”投资类十佳法律服务案例奖项。

承办律所及主要承办律师: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胡晓华、徐斌


03、案例名称: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北京代表处JETRO“在中国日本企业防范商业秘密泄露”支援事业的整体项目

案例领域:知识产权

案例基本情况:日本贸易振兴机构是以发展同各国的经贸合作为目的,日本政府全额出资设立的政府机构,在北京设有代表处。“在中国日本企业防范商业秘密泄露”支援事业是该机构的北京代表处以全体在中国设立的日资企业为对象开展的一项知识产权保护业务。

案例结果:作为项目的首席顾问律师,管冰律师通过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专业的法律知识运用,从各方面入手、多角度出发,帮助了众多在中国设立的日资企业建立健全防范商业秘密泄露的保护机制,切实维护了日资企业权益,帮助其在稳定良好、和平竞争的环境中经营发展。

典型意义:该项目的完成,不仅帮助日资企业有效地防止了商业秘密被他人以不正当方式恶意泄露,保护了有关企业的名誉利益,更是创造出了一个安全稳定的中日间跨境投资贸易环境,吸引了众多来自日本的企业安全放心地在华投资,从而为我国带来了大量境外资本,促进了中日间的商贸合作关系,为我国赢得了良好国际声誉。

承办律所及主要承办律师: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冰、何传标


04、案例名称:某央企一级子企业与乌克兰某商业银行之间在中国香港特区进行的适用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CC) 规则的保函争议国际商事仲裁案、在乌克兰进行的保证协议及保函无效诉讼案

案例领域:诉讼、仲裁

案例基本情况:乌克兰银行向中国企业开立了数份银行保函,用以担保乌克兰企业履行采购合同下的付款义务。后,乌克兰银行以种种理由拒约履行保函项下的支付义务,中国企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ICC 香港递交仲裁申请,请求裁决乌克兰银行支付欠款和利息,并承担包括仲裁费、律师费在内的全部法律成本。为阻却仲裁程序和抗辩仲裁请求,乌克兰银行又在乌克兰法院起诉请求宣布保函无效,该案历经乌克兰基辅商事法院、上诉法院审理,最终诉至乌克兰最高法院。

案例结果:仲裁庭支持了中国企业的全部仲裁请求,裁决乌克兰银行向中国企业支付欠款、支付利息,并承担包括仲裁费、律师费在内的全部法律成本。

典型意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环境复杂。本案中国企业在ICC仲裁案、乌克兰诉讼案取得的全面胜利,丰富和拓展了央国企海外维权的实践探索,对今后央国企海外维权、“一带一路”商事纠纷解决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承办律所及主要承办律师: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纪超一、迪丽热巴古丽·阿地利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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