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天达共和管理人业务团队勤勉尽职,阳光国际货运公司清算进程顺利推进

2021年10月14日,在北京市破产法庭的主持下,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的北京阳光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天达共和管理人业务团队获人民法院、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高度认可。

债务人北京阳光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破产清算申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后,指定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下称“天达共和”)担任管理人。

债务人阳光国际货运公司系1992年10月20日设立的外贸企业,除公司总部设有多个业务部门外,还在国内设立多家分公司,主要开展进出口代理、货运、仓储等内外贸业务。因外地分公司涉及合同诈骗案件,多家受害单位在刑事控告的同时对债务人提起民事诉讼、仲裁,索赔金额超过10亿元,导致债务人停业并最终申请破产清算。

接受指定后,天达共和组建了以合伙人栗健律师为负责人的管理人团队,成员包括律师马先觉、张驰、项圣炜、毛丽熊、赵瑞等。由于债务人已在多地经营近三十年,财务及业务档案资料数量巨大,实物资产分布国内多地,接管及财产调查工作异常繁重。管理人集中人力,先期赶赴上海、天津、广州,接收封存了各家异地分公司的档案材料,对实物资产进行现场盘点并委托专人妥善保管;对于分别存放在北京市内五处的档案、实物资产等,在现场盘点核验后予以封存,并将债务人名下9台北京牌号小客车统一存放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集中处置存放点。

在破产法庭的大力支持以及债务人托管单位的协助配合下,天达共和管理人团队克服重重困难,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全面完成了对债务人印章和账簿、档案资料以及实物资产的盘点、接收、封存工作,顺利实现对债务人的接管。与此同时,还通过查询政务中心存档资料、现场走访、借助人民法院查控系统等多种途径对债务人的职工、财产及涉诉等情况进行调查。

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利益,在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管理人就债务人对外债权进行全面追收,商请多家执行法院划转冻结或扣押的财产、存款,以纳入破产财产。在前期有序、高效的工作基础上,天达共和管理人团队制作并提交了全面详实的会议资料,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奠定了基础。

2021年10月14日14时30分,阳光货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破产法庭主持下,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栗健律师代表天达共和管理人团队向破产法庭及与会债权人报告了前期执行职务情况、债权申报及审核结果以及债务人资产核查情况,详细介绍了针对核查确认后债务人财产拟采取的管理、处置及变价方案,逐一答复了债权人关心的多个问题,并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相应的议案。

天达共和管理人团队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明显的工作成效和详实且具有操作性的后续工作方案获得了破产法庭及各债权人的一致认可,所提请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阳光国际货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各项议程圆满完成。

Copyright © 1998-2018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1012394号
联系我们 关注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