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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达共和律师代理特大走私案辩护意见被全面采纳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谢某某等人走私普通货物一案,对被告人谢某某走私普通货物、偷逃应缴税款1500万余元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接受谢某某的委托,指派刑事业务部合伙人杜连军律师、陈丽莎律师担任谢某某的辩护人。两位律师一如既往的保持着勤勉、尽职的工作精神和精湛、敏锐的专业判断,不论是专业办案态度还是优秀业务能力均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最终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效果。

2018年,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谢某某等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悉,该案是深圳海关联合深圳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代号为“使命2017-11”的专项打击走私行动,案情重大,社会影响力大,涉案金额巨大。谢某某在第一时间委托了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的杜连军律师、陈丽莎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接受委托后,杜连军律师与陈丽莎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以及查阅分析案卷材料,确定了初步的辩护思路和方向。在此基础上,辩护人多次会见被告人,仔细研究案情,凭借着多年的辩护经验和对刑事诉讼制度的精准把握,最终根据本案的案卷材料和相关信息,撰写了详实的辩护意见:本案系单位犯罪,谢某某不是股东、不参与分红和管理、不参与走私的核心行为,系从犯。其次,谢某某具有自首情节。最后,本案关键量刑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存在瑕疵,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等等。

最终,在两位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两位律师细致、扎实的辩护意见,于近日做出判决,对谢某某依法减轻处罚,原为第二被告人的谢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被降低认定为第三被告人,在涉案案值高达1.5亿元、偷逃应缴税款1500万余元的情况下,一审谢某某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位律师凭借着高超的专业水平,忘我的工作热情,最终为被告人取得了理想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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