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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达共和吴立新律师受邀参加《关于“回收率”指标的法律分析及提升路径构建》课题专家论证会

12月5日,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举办的《关于“回收率”指标的法律分析及提升路径构建——基于我国破产审判的实证研究》课题专家论证会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六层会议室召开。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律界专家学者等人士参加了本次论证会。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立新作为唯一受邀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专家论证会,并从完善破产重整的角度对提升“回收率”、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发言。

吴立新律师在专家意见发表环节提出:“回收率作为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的二级指标,对营商环境评价具有重要影响,但2019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我国“回收率”测算值仅为36.9%,是世界表现最好国家(日本)的三分之一。这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在于我国破产案件重整成功率极低,导致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之后的持续经营能力测算为0。因此,提升“回收率”须完善破产重整制度。这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要路径,也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从实务的角度出发,完善破产重整制度首先应该坚持管理人履职能力与案件复杂程度相匹配,避免使用随机摇号的方式选任重整案件的管理人;其次,应支持债权人和重整投资人对管理人选任发表意见;第三,应大力培育重整投资主体,尤其是注重培育和发掘专业的产业投资主体;第四,建议法院在办理重整案件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引导重整基金对接重整项目以提升破产重整成功率”。

除此之外,吴立新律师特别关注了“府院联动“机制,他提出“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优越性集中体现在府院联动机制上,建议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在府院联动的基础上推动监管机构、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与法院之间的联动,即监院联动、会院联动、金院联动”。

会后,吴立新律师与参会专家们共同参观了北京破产法庭,近距离感受了这家全新的破产案件专业审判机构的变化。

北京破产法庭课题组研究的《关于“回收率”指标的法律分析及提升路径构建——基于我国破产审判的实证研究》课题,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在存主持开展,该课题响应国家政策,对优化我国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本次论证会的圆满召开将对该课题的推进及完善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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