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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佳丽律师应邀参加第七届中国公司法务年会(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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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5日,第七届中国公司法务年会(华中)暨2018中国仲裁周专场在武汉召开。会上专家聚焦中国经济新常态的发展轨迹,商讨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中国企业的应对之道,为中部经济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建言献策。

 

本届年会由法制日报社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携手贸仲委湖北分会、贸仲委湖北自贸区服务中心、贸促会湖北分会及湖北省律师协会、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共同主办。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作为本次活动的协办单位,深度参与了本次法务年会。

 

本次会议以“规则引领价值”为主题,议题覆盖当前外汇收支形势和政策、央企参与PPP项目的困境与出路、贸易摩擦背景下的知识产权布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合规要点、混改热点与难点等热点话题。

 

在法务年会上,武汉分所合伙人郭佳丽律师以“混改背景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合规管理”为主题进行了发言,介绍了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深化国企改革的背景,特别是其中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板块。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正在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试图打破国资委身兼“裁判员”与“教练员”双重身份的局面。郭律师解读了2018年7月30日国务院最新发布的《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该文件对于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进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提出了新的措施和实施意见,包括了试点总体要求、试点内容、实施步骤、配套政策和组织实施,是具体实施操作的规范和指南,相比此前发布的文件,更具体、更翔实、更具有操作性。目的在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市场化机制,科学合理界定政府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所持股企业的权利边界,实现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实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郭律师还介绍了目前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的典型案例——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企业早在2005 年被国资委选为首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企业,2016年又再次被确定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作为首批试点企业,中国诚通公司按照“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的定位,强化“投融资、资产经营、资本运作、股权管理”功能,探索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国企转型升级、符合市场规律的国有资本运营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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