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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开发法律问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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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可直接进入市场?

集体土地开发有哪些投资模式?

集体土地开发风险如何防控?

……

伴随着一个个疑问的抛出,各企业高管与法务人员期待的集体土地开发法律问题研讨会在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举行,天达共和合伙人马丽红律师、匡令清律师与来自各相关企业100余位法务高管、企业高管共聚一堂,研讨关于土地开发法律问题相关议题。

 

集体土地的开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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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丽红律师主讲《集体土地的开发方式》,分五部分向与会者阐述相关内容:

一、我国的土地制度概览

二、集体土地入市和流转

三、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及风险防控

四、集体土地开发中的实务问题

五、集体土地案例

 

在第一部分我国的土地制度概览中,马律师分别从按土地权属分类、按土地用途分类、集体土地用益物权三方面解读;在第二部分集体土地入市和流转中,马律师就集体建设用地的入市、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实践中常见的土地流转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解散、破产的市场风险,其他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政策)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政策限制、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裁判规则、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方面讲解;在第三部分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和风险防控中,马律师从政策角度、项目实施主体、 土地使用费问题、租赁期限问题四个角度深入解读;在第四部分集体土地开发中的实务问题中,马律师着重谈到集体建设用地融资问题、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村集体决策程序、社会资本参与集体土地开发的主要模式、社会资本参与集体土地运营法律风险等方面。在第五部分,马律师以众多典型性案件为例,多角度深入阐述司法观点。同时,马律师也着重就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的难点如抵押权如何实现等问题做详细说明。

 

以集体土地建设长租公寓项目的操作模式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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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令清律师就《以集体土地建设长租公寓项目的操作模式初探》议题展开讲述,分别从以下几方面和与会者探讨:

一、主要操作模式概述(北京为例)

二、主要开发建设模式详解

三、主要融资渠道

四、合作主体间主要权利义务安排

五、社会投资方的核心风险


匡令清律师就北京地区集体土地开发的主要政策依据入手,谈目前常见的长租公寓开发建设方式,以及主要开发建设模式要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法人型联营)、协作型(合同型)联营、代建/托管/租赁模式(非联营模式),并就各种模式展开对比。在主要融资渠道环节,匡律师主要就原则规定、具体途径展开论述;合作主体间主要权利义务安排环节,匡律师就名义建设主体问题、合作周期/运营周期、土地整理及土地交付、收益分配问题、项目公司的运营管理、债务分担原则等方面展开论述。社会投资方的核心风险环节,匡律师从现行政策规定、现行法律规定、司法案例、问题与思考、应对措施等方面详细阐述。

 

在马丽红律师、匡令清律师细致严谨而又干货满满的分析下,以及实际案例的剖析、实际操作的难点要点讲解,与会者对集体土地开发的相关法律问题以及难点有了更为深入系统的了解,相信对企业处理相关法律问题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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