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佳春律师1985年毕业于北京钢铁学院管理科学系工业管理工程专业,2004年获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MLS),1998年-1999年在美国纽约Winthrop Stimson Putnam & Roberts 律师事务所做访问学者并工作。
张佳春律师自2009年担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任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美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国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总法律顾问(兼职),北京歌华美术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佳春律师长期广泛的参与了政府行政法律服务工作,对于行政法及政府行政工作具有深刻的理解与充分的经验,并参与过多部行政法规的起草、修订、评审。张佳春律师目前担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财政局、2022年北京冬奥组委会、普洱市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
张佳春律师具有丰富的处理争议案件的国内外经验。代理过从基层派出法庭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所有审判级别的案件,代理过从区县政府行政申请到国务院裁决的所有行政争议与复议程序,对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的一审、二审、申诉、抗诉程序均有充分的处置能力。张佳春律师对涉外争议亦有充分的处置能力,代理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会仲裁院、香港仲裁委员会、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伦敦糖业仲裁委员会、新加坡仲裁委员会、莫斯科仲裁委员会的国际仲裁及仲裁执行案。
政府法律事务
争议解决
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 (MLS); 北京钢铁学院·管理科学系·工业管理工程专业 工学学士; 1998年至1999年受美国律师协会国际交流项目邀请,在美国纽约Winthrop Stimson Putnam & Roberts 律师事务所工作、培训;
2009.03-至今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管理合伙人、数字化分所负责人
2014.01-2016.04
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
总经济师(兼职)
2011.01-2013.12
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
总法律顾问(兼职)
2012.06-2013.12
北京歌华美术公司
独立董事
2006.06-2008.06
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06.06-2008.06
中美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
2006.06-2008.06
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1990.09-2006.06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北京业务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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