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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达共和代理涉网络寻衅滋事案 一案三人均获法定不起诉决定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杜连军、陈丽莎、时晓骞、褚智林律师接受一家北京新媒体公司三名员工的委托,担任其被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辩护律师,本案由实习律师时洪蛟、黄家槺担任助理。

历时313天,2023年1月16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认定涉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最终对北京市某新媒体公司三名员工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及时为涉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恢复了名誉。

三名被不起诉人员就职于主要从事MCN(内容创作者管理机构)业务运营的新媒体公司,分别担任审稿、撰稿、出镜口播的相关工作。因在工作中所发布的一期关于“广州黑人”的短视频,三人被认定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发布,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涉嫌寻衅滋事罪。

本案审查起诉期间,正值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的关键节点,无论是阅卷、与办案机关沟通还是调查取证均面临重重困难。但律师团队通过远程阅卷,与检察机关频繁电话、书面沟通等方式全面审阅了卷宗材料,充分了解了案件情节,并围绕案件事实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尤其是通过案件检索,收集、固定了大量证据,律师团队提交了多张视频光盘、近十年与案情相关的判例、新闻报道、相关新闻传播学领域的学术论文等。

律师团队经过反复论证、谨慎研判,认为本案并不构成犯罪:

(1)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涉案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虚假信息”;

(2)涉案人员并不具有“无事生非”或“小题大做”的犯罪动机和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犯罪故意;

(3)《刑事审判参考》类案的裁判要旨明确了本案情况不能认定为“造成了严重的公共秩序混乱”。

经过不懈努力,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不构成犯罪,依法于2023年1月16日对三名当事人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本案的成功,既离不开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也离不开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本所律师精湛的专业水平及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也得到了当事人和公司的一致认可。

近年来,MCN行业逐步从高速发展期走向成熟期。由于公司发展经营不规范、合规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等客观原因,使得新媒体行业的刑事风险日渐升高。相信在办理本案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取得的成果,能够为本所律师今后承办类似案件并为相关企业搭建合规管理体系提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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