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天达共和律师担任某非法经营罪一案辩护人,获无罪判决

近日,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汤岑志、律师刘瑶代理的某非法经营罪一案,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宣告委托人无罪。

案件背景:

委托人原系某民营医院院长,在2018年,为扩展医院业务、增加效益,委托人在外部合作销售团队的建议下,允许外部销售人员将医院自制膏剂、配方颗粒等中药制剂在网络上进行销售,后经投诉举报案发。案发时公安机关从医院现场扣押多种膏剂和中药配方颗粒调剂等药品,经检测,在扣押的其中二份中药配方颗粒调剂检品中检出西地那非成份。

一审公诉机关认为医院未取得药品销售许可证,以非法生产、销售假药罪,涉案金额两千余万元提起公诉,并对委托人提出十二年的量刑建议。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药品管理法》修订后,依据原条文所作出的假药认定缺乏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因委托人系医院非法经营直接责任人,涉案情节特别严重,另有自首及立功表现,故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委托人有期徒刑六年。

代理思路:

二审审理过程中,原判决依据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出修改,废止了“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的行为”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规定,汤岑志、刘瑶律师敏锐抓住法律修改的机会,就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详细研讨,就罪与非罪、刑法溯及力等问题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经过辩护律师的不懈努力,案件主审法官采纳相关辩护意见并做出撤销一审判决,宣告委托人无罪的终审判决。

结语:

本案充分展现承办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法律理解、适用能力。案件审理期间,承办律师敏锐抓住法条修改代表的立法价值取向,就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论述,在量刑建议十二年,一审判决六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经过不懈努力推翻有罪指控,帮助委托人获得无罪判决,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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