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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显成效 刑事业务部承办的两起涉民营企业家案件均取保候审

近日,刑事业务部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由杜连军律师、时晓骞律师、褚智林律师、实习律师王助承办的金某某涉嫌诈骗案与由朱岳律师、任雨薇律师承办的任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公文证件案,两个涉民营企业案件,检察机关均作出不批捕决定,当事人被取保候审。案件办理取得的突出成果不仅体现了天达共和刑事业务团队专业上的敏锐性和对政策尺度把握的精准性,更彰显了最高检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

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发文、公布典型案例,明确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要求坚持依法能不捕的不捕,积极推行“以非羁押为原则,羁押为例外”的刑事诉讼新格局。为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涉民营企业案件因不必要羁押影响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最高检宣布自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检察机关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最高检认真总结实务经验开展此专项活动,旨在有效降低审前羁押率,减少不必要的羁押,确保各环节准确适用、变更羁押性强制措施,将“少捕”“慎诉”“慎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诉讼环节、每一位检察官办理的每一个羁押案件中。进一步推动实现以社会危险性条件为重点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质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制度机制。

刑事业务部承办的两起涉民营企业案件就在政策的春风和律师专业的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诉讼效果。在批捕阶段,检察机关充分听取律师关于案件不具有羁押必要性的意见,并与律师充分沟通,最终均严格贯彻最高检“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依法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上述案件的办理成效不仅体现了刑事业务部律师精湛的专业水平,更体现出最高检积极推行“以非羁押为原则,羁押为例外”的刑事诉讼新格局的坚定决心和不懈努力。我们相信,随着最高检“少捕”“慎诉”“慎押”的政策贯彻不断深入,以及如火如荼开展的“企业合规”改革,天达共和刑事业务部将不断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刑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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