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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达共和律师无罪辩护成功 当事人获得不起诉结果

2018年6月的一天,在浙江省杭州市工作的陈某甲宴请刚大学毕业不久的同乡青年陈某乙及朋友几人在当地某KTV娱乐消费,并找了几位陪侍人员陪同娱乐。次日凌晨,陈某甲与其中一位陪侍人员商量之后,陈某乙与该陪侍人员一同前往某宾馆开房休息,二人在在宾馆内与陪侍人员发生了性关系。随后,该陪侍人员与陈某甲在讨论支付小费时发生了严重的争执,该陪侍人员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强奸。当地公安机关于次日立案并对陈某甲、陈某乙采取了刑事拘留。

案发不久,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接受陈某乙家属委托后,指派吴萃律师作为担任陈某乙的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陈某乙,认真了解案情。经过仔细的审查和分析案件发生的来龙去脉和有关的证据之后,辩护律师发现本案强奸罪的定性上存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错误,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的申请书。当地检察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认为陈某乙“无强奸犯罪事实”,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经过辩护律师的工作,当事人避免了过长时间的审前羁押,得以变更为取保候审。

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多次与主办检察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并提交了逻辑缜密、事实详尽的《法律意见书》,并指出了KTV陪侍人员陈述同《检验笔录》、《检验报告》和其他证人证言之间的矛盾点,提出了该陪侍人员是自愿同陈某乙发生性关系,陈某乙并没有采取暴力胁迫或是其他手段,违背该陪侍人员的性意愿,其行为不构成强奸罪辩护观点。

当地检察院听取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之后,将该案两次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在两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认为认定犯罪的证据不足,遂于日前对当事人陈某乙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至此,吴萃律师的成功辩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审查起诉阶段就取得了刑事辩护的最佳效果,帮助刚刚走出大学校门步入社会的当事人免受错误的刑事指控。在案发近二年之际,使当事人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中,辩护律师精湛的业务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也得到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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