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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达共和律师成功进行辩护 检方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2018年9月21日晚,北京某高校硕士二年级在读学生山某与高某等三人在五道口发生争执,后发展成暴力伤害事件。经司法鉴定,高某为轻伤一级,高某的同伙杨某某为轻微伤。山某于2018年10月31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


2019年2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山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在此期间,山某被高某及其家属索要180万元“赔偿金”,并且山某所在学校拟对其作出留校察看处分。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接受山某的委托后,指派杜连军律师作为牵头合伙人,刑事业务部的陈丽莎律师作为主办律师担任山某的辩护人。辩护律师通过调查走访以及查阅分析案卷材料,发现本案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均存在重大问题。在此基础上,律师调取了十份共计二十三页的新证据,随着案件进程撰写了多份严谨详细的法律意见书,并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辩护律师提出以下法律意见:高某等人主动挑起冲突实施侵害,山某的行为系保护自己和同伴而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高某的伤害结果系由自己的主动攻击行为导致,与山某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认可了辩护人的观点,认为山某“不构成犯罪,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山某作出了“法定不起诉”的决定。


合伙人杜连军律师及陈丽莎律师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精湛的业务能力与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帮助被不起诉人山某免受错误的刑事追诉,避免了巨额的赔偿,使山某的学习、工作重回正轨,得到了委托人及其家属的赞誉和好评。本案的办理不仅弘扬了社会正气,而且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了案件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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