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天达共和律师代理客户成功抗辩一起海商法无单放货诉讼

近日,鉴于一审原告——山东某制造类公司未在上诉期内上诉,故而由天达共和合伙人乔焕然律师为被告广州某物流公司客户出庭代理的一起围绕海商法无单放货争议的诉讼宣告结案,一审判决书生效,天达共和再次增添一起为客户成功抗辩海商法无单放货诉讼判例。

本案案值不大但是案情复杂,涉及到的法律争议点包括且不限于:一、实际承运人与无船承运人责任划分问题;二、记名提单是否具有物权凭证效力的问题;三、商事隐名代理的效力问题;四、海商法诉讼时效与民法总则诉讼时效的关系问题等多个问题。

天达共和为更好的承办此案,指派常年服务于该客户并具有丰富涉外争议解决经验的乔焕然律师主办,辅以具有中国法和美国法双重教育背景的阮静协助,组成团队代表客户共同应诉。经过先后两次庭审,本案合议庭法官最终判决,作为托运人的原告对作为承运人的被告(天达共和客户)的无单放货指控依法不能成立,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获悉本案胜诉消息后,客户董事总经理Frank Guo特地致电天达共和乔律师,表示“衷心感谢”并称赞“乔律师在过去十年中为我们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兢兢业业,战无不胜、从无败绩,充分体现了一名高素质涉外律师的专业素养和高效、踏实的工作作风”。乔律师感谢客户对天达共和的信任与支持,并表示将继续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持久、务实及追求实效的职业态度为客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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