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生活

李大进:怎样做到履职能尽责

作者:佚名


微信图片_20180226092414.jpg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天达共和主任李大进


我是来自北京的一位执业律师,2018年是我做律师的第36个年头。非常庆幸的是在我从事律师工作的36年当中,过往的15年我有幸做了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这15年的履职经历使我深深地感觉到能够以律师身份参政议政,让我在履职过程当中体会到了不一样的人生,对我自己提升了很多。两种不同的履职经历让我受益于互补、互助、互学、互用的作用之中。同时,也体验了丰富和别样的人生,特别是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履职大平台上,除了增长见识提升能力之外,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履职经历坚定了我的人生信念。


作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履职能尽责我个人认为必须有几个基本前提自要做到:


一是,不管是做代表还是做委员,必须要保证充分的履职时间。大家都知道,中国的人大和政协发挥功能主要是以两个形式来完成的,一是参会、二是调研。代表委员透过参加各种各样的会议来发表意见、提出议案,透过各种各样的调研来获取第一手的信息和资料,使得你的意见、建议、议案等能言之有物,实事求是。如果一个代表委员不能有充分的时间保证履职,我们将失去尽责履职的前提。同时在代表委员的履职过程中,尤其是我们律师,要端正“使命、责任、荣誉”的位置,不能有所偏颇,否则有质有量地尽责就会受到影响,代表委员在履职中就难以做到名副其实。


第二,履职尽责的基本要素。代表委员履职要尽最大可能知情,这是尽责的前提,更是有质的保障。知情包括阅读、阅览、参会、调研等必要形式,只凭经验,道听途说,临场反映无法尽责履职。再有,在参与履职中要培养自己正确行权而应当具备的勤于思考的意识、调查研究的习惯、敢于批评的精神、建言献策的能力。一个清晰的意识能使我们不失去方向,一个良好的习惯能够让我们的发言来自最基层和最贴近现实,一个无私的精神是要体现律师这个职业在履职过程中的专业能力,提升能力是为了让履职中的建言献策能够很好地服务于国家。


第三,履职尽责必须有专业支撑。在参与人大十年的履职过程中,我深深感觉到立法、修法、废法以及监督等一系列履职工作中专业能力的体现是律师群体能够在人大履职平台上得到较好评价的重要支撑。因此,我们在提出意见建议和议案的时候要有精深的专业能力的体现,充分发挥律师研究问题、发现问题、破解问题、追踪问题的能力,最终形成的意见和建议应该处处体现出专业力量。作为一个律师代表或者委员,我们以往职业经验和职业体验在这个平台上能不能给社会和国家奉献我们的专业知识,这既是一个大考,更是施展律师专业能力的平台。

1370723522.jpg

这几年我感觉到律师代表和委员发现问题的能力已经远远超过了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现状,其实也是每个代表委员尽责履职要共同克服的问题。代表和委员不仅要有勇气当批评家,更要有智慧当建言者,别人能够尊敬你的前提是你有智慧去当建言者。当批评家不太难,但当一个智慧的建言人是需要能力的。我认为作为代表和委员,你的议案建议提案不一定必须被采纳才叫尽职了,而是在形成意见、建议和议案过程中,你有没有真正地思考,真正地来自于调研,真正地言之有物,你在有权时没有旁观,你在过程中不去作秀,这就是最好的发挥了作用。我自己感触很深,重要的是我们能不能认真地参与,切忌作秀。


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位置上我们要做到慎言、敢言,还不能不言。我做人大代表时曾有一次被中央电视台采访,问题就一个,你当代表投过反对票吗?我毫无犹豫地告诉记者:我当然会投反对票。但是在投这样的票时我无比的慎重,我一定要清楚我的反对票为什么而投。一个人大代表不管你是全都反对和全都同意,这是你的权利,重要的是你的每一票能不能真正代表人民,真正为国家建言献策。代表举手或者委员发表是不是发自内心意见的时候,要以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恰当、到位、适度仅仅是方法和技巧,我认为有用、有效、有益才是建言的目的。人民群众对我们每个人都有所寄予,每位代表委员都肩负着责任,我们能不能在履职过程中,为国家和人民谋福祉,特别是在建设法治国家当中能够发挥好律师的作用,是我们每个代表和委员在未来五年将要接受的考验。当选之后的荣耀已经过去,下面开始了履职的征途。在这儿愿意和各位律师同仁的代表、委员共勉。


Copyright © 1998-2018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1012394号
联系我们 关注公众号
联系我们